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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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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2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5年7月21日在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立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3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笔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7月21日,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5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32元,共计募集资金254,54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4,113.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2日到位,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234813_A0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北京通州分行和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二、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实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期限、资金额度、产品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财务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业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5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3.6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4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256,03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256,033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5号)核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李药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200,000股,于2020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360,9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1,1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9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20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STRONG LINK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STRONG LINK”)。STRONG LINK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56,0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法定锁定期届满后继续延长锁定,直至甘忠如书面通知解除延长锁定或出现锁定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锁定的情形方能解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甘忠如已出具解除延长锁定的书面通知,STRONG LINK持有的延长锁定期股票4,256,033股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1,1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0,9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200,000股。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1,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股派送红股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550,000元,派送红股160,440,000股。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401,100,000股增加至561,540,000股。
  2022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本次授予的4,113,2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2月20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甘李药业向特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甘忠如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508,550股。以上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采用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本次授予的7,04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5月24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达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36,460股予以回购注销。以上股份已于2024年7月25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注销,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1,065,29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922,72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57,142,56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股东甘一如、明华创新、Wintersweet、Hillhouse、STRONG LINK、GS Direct、宽街博华、航天基金、天津启明、苏州启明、景林投资、弘达兴盛、北京启明、高林投资、长青创投、吉林道桥、宏泰伟新、金正信达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本次发行前所持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明华创新、Wintersweet、Hillhouse、STRONG LINK、GS Direct、宽街博华、天津启明、苏州启明、景林投资、北京启明、高林投资、长青创投(该十二名股东以下合称“延长锁定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甘忠如分别签署的《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协议》(以下简称“锁定协议”)的约定:
  (1)在甘忠如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不低于其当前持股总额的55%的前提下,各延长锁定股东愿意分别将其各自当前所持发行人股份的16.91%(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在法定锁定期届满后继续延长锁定,直至甘忠如书面通知解除延长锁定或出现锁定协议约定的其他终止锁定的情形。延长锁定解除后,上述股东减持发行人股份仍需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2)作为延长锁定的执行保证,如延长锁定股东在法定锁定期届满后选择减持届时仍受限于延长锁定的标的股份,则减持股东将其每一笔减持届时仍受限于延长锁定的标的股份所得收益的50%支付予甘忠如(其中,STRONG LINK的该等减持收益由明华创新向甘忠如支付),在这种情况下的减持不应构成对锁定协议的违反。
  (3)延长锁定股东就标的股份所享有的股东权利不受影响,标的股份所对应的知情权、表决权、分红权等股东权利,由各延长锁定股东独立拥有并自行行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甘李药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甘李药业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56,033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87 证券简称:甘李药业 公告编号:2025-051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2025年7月21日在公司五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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