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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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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5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冬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启武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陈启武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
  (详见2025年7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2025年7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陈启武 男 1988年出生 本科
  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康师傅控股重庆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市场运营专员;
  2012年12月至2014年3月,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区域推广主管;
  2014年3月至2021年5月,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奶粉事业部行销总监;
  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四川徽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4年7月至今,百年三里(成都)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6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C09会议室(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6日
  至2025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刊登在2025年7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原件,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股票账户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5年8月4日(星期一)或之前到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FAX:0516-83394888)。
  (二)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由委托人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签署。如果该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由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经公证。经过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办理会议登记时送达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常设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6-83398138
  传真:0516-83394888
  电子邮箱:yuh@vvgroup.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维维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1。
  (二)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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