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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2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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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5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77,20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1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设一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为此,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丽娟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经审查,刘丽娟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刘丽娟女士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刘丽娟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丽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84年6月出生,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副总监。2007年9月入职本公司,历任营销中心员工服务部培训主管、人事行政中心经理、监事。现任本公司人事行政中心副总监、董事会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监。
  刘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0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1日9:15至2025年7月21日15:00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公司会议室;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赵彩霞女士;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8人,代表股份303,585,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9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0,498,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6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3人,代表股份3,086,6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354人,代表股份3,315,2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4%。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03,181,7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0%;反对37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0%;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911,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209%;反对37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16%;弃权3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5%。
  (二)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03,164,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3%;反对367,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2%;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94,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961%;反对367,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962%;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77%。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03,165,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8%;反对366,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7%;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895,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413%;反对366,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09%;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77%。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以非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303,171,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5%;反对36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7%;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900,8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012%;反对366,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540%;弃权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4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柳伟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9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需要,陈勇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以及在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所担任的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勇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改选董事就任前必须继续履职的情形,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勇先生的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陈勇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裁职务。陈勇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2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该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赵丙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王炯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张戈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张戈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聘任赵彩霞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聘任陈勇为公司副总裁,任期同第八届董事会。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于2025年8月12日14:00在山东潍坊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将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人员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赵丙贤先生、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非独立董事赵丙辉先生组成,非独立董事赵丙贤先生担任主任(召集人)。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独立董事俞俊利先生、董事赵彩霞女士组成,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担任主任(召集人)。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高明芹女士、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非独立董事王炯先生组成,独立董事高明芹女士担任主任(召集人)。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俞俊利先生、独立董事高明芹女士、职工代表董事刘丽娟女士组成,独立董事俞俊利先生担任主任(召集人)。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赵彩霞、张戈、陈勇简历
  赵彩霞,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69年11月出生,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CFO班毕业。历任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稽查科长、财务管理科长,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董事长助理、副董事长兼CFO。自2019年2月入职本公司至今,历任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赵彩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5,680股,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丙贤先生及董事赵丙辉先生之妹,为副总裁陈勇先生之配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彩霞女士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企业管理等工作背景,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张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0年3月出生,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5年9月入职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高级项目经理、董事总经理。2002年2月入职本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副董事长、内部审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戈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58,75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陈勇,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 1968年10月出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历,国家出版专业中级职业资格。曾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中国民航报》社北京记者站站长,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国际航空报》社常务副总编,中国航空传媒广告公司媒体广告管 理部副总经理、市场部总经理、采编中心主任,《中国之翼》《中国之韵》《澳门之翼》杂志总编,《国际航空报》总编,中国航空旅游微信公众号总编,北京中证万融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品牌文化子公司总经理。
  陈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赵丙贤先生及董事赵丙辉先生之妹夫、为公司副董事长赵彩霞女士之配偶,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6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张戈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王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但仍在公司担任董事、财务负责人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炯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张戈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拥有多年的上市公司业务经验,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的资格和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张戈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6-8553373
  传 真:0536-8553373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261205
  二、备查文件
  1、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张戈先生简历
  张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0年3月出生,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5年9月入职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历任高级项目经理、董事总经理。2002年2月入职本公司,历任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副董事长、内部审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戈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58,753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4.4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4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召集本次股东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14:00开始
  2.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15至2025年8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5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00《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资料。
  (三)有关说明:上述议案中,议案1.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 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
  3. 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进行登记;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得用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8月7日9:00-11:3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张戈
  联系电话:0536-8553373
  传 真:0536-8553373
  联系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3517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26120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07”,投票简称为“沃华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董事(例如: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8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 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提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25年8月5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名称:(签章)
  证券代码:002107 证券简称:沃华医药 公告编号:2025-033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测算,公司2025年上半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76,392.9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886,556.43元,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8,562,949.38元。
  公司2025年上半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4,171,316.3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443,217.5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614,533.95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614,533.95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5年6月30日的总股本577,20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265,15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为现金分红,预计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将达69,265,152.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以及该总额占公司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55.04%,占公司上半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7.86%。
  在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为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的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尽可能综合考虑公司发展与投资者的利益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该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当期净利润的100%,且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2025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仅26.96%,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早已使用完毕,因此不存在过去十二个月或未来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在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议前,《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已经过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均认为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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