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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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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8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在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继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汤四新先生、王龙基先生和盛广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填写表决票的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公司2025年推行组织变革、增强管理效能的总体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调整为5人,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由3人调整为2人,非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调整为3人(包含新设的职工代表董事1人)。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公司章程》(2025年7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10月12日届满,鉴于独立董事王龙基先生及盛广铭先生将于2025年8月7日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满6年提前离任,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实现新老成员任期无缝衔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李继林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继林先生、李嘉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对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2.1 提名李继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2 提名李嘉辉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要求。上述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及持股1%以上的股东李继林先生分别提名,董事会同意提名汤四新先生、陈世荣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对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如下: 3.1 提名汤四新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3.2 提名陈世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上述候选人已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要求,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四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汤四新先生、陈世荣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者培训证明材料。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后新增董事薪酬的议案》 4.1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任董事李嘉辉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李嘉辉先生系董事长李继林先生的儿子,李继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叶庆忠先生属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 拟任董事李嘉辉先生2025年度不领取董事薪酬,其以总经理助理身份领取薪酬。 4.2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任独立董事陈世荣先生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拟任独立董事陈世荣先生自任职之日起至2025年末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0,000元/月(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以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李嘉辉先生、陈世荣先生分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事项为前提。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75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的管理制度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上述制度。 其中序号为1-11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本次制定的管理制度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上述制度。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8月7日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5、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继林先生简历 李继林,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同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本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0年7月任广州添利线路板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0年7月至2004年2月任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2004年2月至2006年5月任建滔集团江门荣信电路板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成本控制部经理;2006年5月至2006年10月任广东世运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10月至2011年6月任惠州市永隆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清远市楚商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清远市楚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凯美诺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2年5月至2019年8月先后任金禄(清远)精密科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10月至今任湖北金禄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任深圳市铠美诺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4月至今任遂宁百芳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清远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清远市政协常务委员,清远市工商联副主席等。 李继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72万股,通过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7.05万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周敏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麦睿明先生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叶庆忠先生系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副总经理李增才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李嘉辉先生简历 李嘉辉,男,199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4年7月起任职于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2025年7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嘉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继林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敏女士之子,与公司副总经理李增才先生系堂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汤四新先生简历 汤四新,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1990年7月至1993年6月任长沙市实验中学教师;1993年7月至1997年5月任湖南湘财三门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软件工程师;1997年6月至今先后任广东金融学院讲师、副教授及教授;1997年6月至2008年8月兼任广东湘财索路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兼任广东湘财索路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4月兼任广州树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7年9月兼任广州市联科软件有限公司流程治理与集团管控研究院院长;2014年2月至2016年12月兼任广州市毕培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兼任工信恒企(广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21年10月兼任开元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创新学院院长、精英学院院长;2020年8月至今兼任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10月至今任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任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无锡路通视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汤四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陈世荣先生简历 陈世荣,男,195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应用化学副教授。1982年1月至2017年2月,历任广东工业大学及其前身广东机械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12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0月至2024年1月任江西志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2024年12月任广东省电路板行业协会副秘书长;2021年1月至今任惠州市特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任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线路板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陈世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亦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世荣作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李继林提名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陈世荣 2025年7月21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汤四新作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汤四新 2025年7月21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4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李继林现就提名陈世荣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李继林 2025年7月21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汤四新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1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9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均无异议。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2022年至今,下同)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志忠,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禄电子、恒申新材、亿联网络、思泰克、路桥信息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玉霞,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禄电子、电工合金、朝阳科技、乾照光电、清源股份、方大集团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鹏鹤,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金禄电子、深南电路、乾照光电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立贺,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龙净环保、厦门国贸、远翔新材、特宝生物、科华数据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志忠、签字注册会计师许玉霞、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鹏鹤、项目质量复核人张立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报价为75万元(不含税)。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审计费用拟定为75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不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拟定为75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5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不含税)。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容诚为公司提供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在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容诚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认真评估及合议,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在符合选聘要求的前提下续聘容诚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了选聘程序,对容诚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评估,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认为容诚符合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选聘要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容诚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诚信状况良好,且为公司配置了经验丰富、综合实力较强的项目团队,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的需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建议审计费用拟定为75万元(不含税)。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 2、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8月7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7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者列席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 1、上述编码为1.00、6.01和6.02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编码为2.00和3.00的提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以上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中,编码为2.02的提案表决通过是编码为4.01的提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编码为3.02的提案表决通过是编码为4.02的提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4、关联股东应当对上述编码为4.01的提案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登记要求如下: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者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6日9:00-11:30,14:30-17:00。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8月6日17:00之前送达、发送邮件或者传真到公司并请电话确认。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接待室。 4、登记具体要求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以下统称“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2)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或者传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②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4)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交:①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②加盖法人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附件2,原件或者传真件)。 5、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登记的,请在现场提交《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及按上述登记具体要求的相关资料;股东及股东代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登记的,请通过上述方式将《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连同上述登记具体要求的相关资料一并提交至公司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或者传真号码。如通过信函方式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6、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龙、谢娜 电话:0763-3983168 传真:0763-3698068 电子邮箱:stock@camelotpcb.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安丰工业园盈富工业区M1-04,05A号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82”,投票简称:“金禄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7日(现场股东会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者“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者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持有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普通股 万股,现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以下简称“该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的相关文件。 1、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备注:对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进行表决时,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并在相应方格中画“√”表示;对上述累积投票提案进行表决时,请在相应方格中填写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若受托人违反上述指示行使表决权将被视为越权行为,本人/本单位将不予以追认。 3、如果本人/本单位对某一提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4、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之时止。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章处: 1、若委托人为法人的,在下方签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公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2、若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在下方签字: 委托人姓名(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处: 受托人姓名(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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