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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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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5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在公司本部V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期满,公司将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可行权期内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15,300份股票期权,注销首次授予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336,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754,400份股票期权,以上合计2,105,70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期满,公司将注销预留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内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94,000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5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727,000份股票期权,以上合计976,0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冯军强、穆光远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董事黄培钊作为激励对象林维声姐夫,两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的关系,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2.685元/股调整为2.405元/股。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得分60分,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60%,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使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45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40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但不得解除限售的456,000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冯军强、林维声、郑宇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董事黄培钊作为激励对象林维声姐夫,两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的关系,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相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224,719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增加了70,224,719股。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7月17日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行权原因增加3,199,100股。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5月28日为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增加3,000,000股。 上述原因使公司总股本由89,071.8288万股变更至96,668.6107万股,故公司需履行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程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9,071.828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6,668.6107万元。同时,因股本变更和注册资本变更,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拟定为2025年8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5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尚未进行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尚未进行行权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等待期内有11人已离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内有7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剩余的行权期内全部不得行权;以及由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行权期不得行权以及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情形,需注销对应部分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6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340,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1元/股;同意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6元/股。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71元/份调整为5.70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6元/股调整为2.85元/股。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年7月2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3年6月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7、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70元/份调整为5.685元/份。同时,公司将注销20名已离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的1,39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个人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686,360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3,081,36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6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685元/份调整为5.535元/份。同时,公司将注销第一个可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834,479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2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498,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416,60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05,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4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注销预留授予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59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789,000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注销5,133,079份股票期权。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535元/份调整为5.255元/份。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可行权期内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15,300份股票期权,注销首次授予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336,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754,40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456,000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40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将注销预留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内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94,000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5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727,000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注销3,081,700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及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相关情况 (一)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尚未进行行权的15,300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等待期期间,共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36,000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相应由115人调整为104人。 3、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得分60分,对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60%,符合可行权条件的10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全部考核全部为“A”,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共计1,754,400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合计注销2,105,70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二)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尚未进行行权的94,000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等待期期间,共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55,000份将由公司予以注销。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相应由65人调整为58人。 3、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得分60分,对应公司层面行权比例60%,符合可行权条件的58名激励对象全部个人绩效考核全部为“A”,对应的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为100%,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共计727,000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合计注销976,0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予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期满,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尚未进行行权的15,300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三个等待期内,共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36,000份期权不得行权,以及其他符合行权资格的104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原因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共计1,754,400份股票期权,以上合计2,105,70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鉴于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期满,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尚未进行行权的94,000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等待期内,共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再具备享受激励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55,000份期权不得行权,以及其他符合行权资格的58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原因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共计727,000份股票期权,以上合计976,0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及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事项。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5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5年8月7日(星期四)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7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7日上午9:15一2025年8月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临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两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 6、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7、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4)联系人:旷隆威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0”,投票简称为“芭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8月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8月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5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相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需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6月6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340,000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1元/股;同意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86元/股。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71元/份调整为5.70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6元/股调整为2.85元/股。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2年7月20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2023年6月7日,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7、2023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70元/份调整为5.685元/份。同时,公司将注销20名已离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获授的1,39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个人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686,360份股票期权,合计注销3,081,36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9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60,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685元/份调整为5.535元/份。同时,公司将注销第一个可行权期内部分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834,479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2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498,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416,60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05,000股限制性股票以及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342,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注销预留授予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59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一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789,000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注销5,133,079份股票期权。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5.535元/份调整为5.255元/份。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将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可行权期内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15,300份股票期权,注销首次授予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336,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754,400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8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456,000股限制性股票,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40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将注销预留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内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94,000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5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727,000份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注销3,081,700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得分60分,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60%,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使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45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方法对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派息:P=P0-V=2.685-0.28=2.405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但不得解除限售的456,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456,00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2.685元/股调整为2.405元/股。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致使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456,000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40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但不得解除限售的456,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57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相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224,719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增加了70,224,719股。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2024年9月3日至2025年7月17日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行权原因增加3,199,100股。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5月28日为授权日/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增加3,000,000股。 上述原因使公司总股本由89,071.8288万股变更至96,668.6107万股,故公司需履行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程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9,071.8288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6,668.6107万元。同时,因股本变更和注册资本变更,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5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相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存在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需回购注销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6,000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5-5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456,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456,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具体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证券法务部 2、申报期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9月4日,工作日的8:30-12:00和14:00-18:00。 3、联系人:旷隆威 4、联系电话:0755-26951598,传真:0755-26584355,邮箱:zqb26584355@163.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5-5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在公司本部V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方式送达。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期满,公司将注销首次授予第二个可行权期内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15,300份股票期权,注销首次授予1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336,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1,754,400份股票期权,以上合计2,105,700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期满,公司将注销预留授予第一个可行权期内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内获授的可行权但行权期结束尚未进行行权的94,000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7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155,000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他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考核原因致使已获授但在第二个行权期不得行权的727,000份股票期权,以上合计976,000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将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以及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由2.685元/股调整为2.405元/股。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得分60分,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60%,因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致使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456,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2.40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但不得解除限售的456,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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