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服务广大投资者,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7月21日(含)起,对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产品”)的销售服务费率实施优惠费率。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活动时间 自2025年7月21日(含)起。 三、费率优惠内容 自2025年7月21日(含)起,本产品销售服务费率将按0%执行,优惠费率如有调整,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产品原销售服务费率请详见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产品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2.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咨询电话:95511 网址:https://stock.pingan.com 六、风险提示 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产品资产,但不保证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购买货币型产品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产品时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大集合产品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大集合产品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管理人)旗下大集合产品平安证券现金宝现金管理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季度报告全文于2025年7月21日在本管理人网站(https://stock.pinga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11-8)咨询。 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大集合产品资产,但不保证大集合产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大集合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