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经股东会授权,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获准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公司已完成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起息发行工作,发行金额4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已到达公司指定账户,现将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 ■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