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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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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英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新业务发展需要,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合同履约、投标等履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履行合同、投标等业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6亿元,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关于暂缓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整体工作安排,暂缓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授权董事会另行发布召开202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7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2025年度履约担保额度概述
  1.为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履行合同、投标等业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6亿元,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各类型担保预计额度在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预计担保额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期间内担保均为有效,并且担保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条款规定,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旭阳控股就上述所有担保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司也不向其提供反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对手方是控股股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3.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韩勤亮先生、杨路先生、尹天长先生已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同意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履约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旭阳控股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在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亿元范围内,旭阳控股为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原辅料、产品等货物的代理采购、代理销售、购销等业务合同,向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次履约担保事项包含在前述已审议的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4号楼;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杨雪岗;
  6.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7.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17.08亿元,净资产47.41亿元,收入47.61亿元,净利润1.62亿元;
  8.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9.旭阳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甲方(债权人):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保证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在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亿元范围内,旭阳控股就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债务人”)在其与甲方自2025年7月18日起至2028年7月18日止(包含始末日)就原辅料、产品等货物的代理采购、代理销售、购销等业务而签署的全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保证责任:乙方应对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因汇率变动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至主合同(如果存在多份主合同的,以债务履行期最迟届满的主合同为准)约定的债务人最后的履约期限届满后叁年之日止。
  四、交易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旭阳控股不会就上述担保收取任何费用,公司也不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旭阳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7,127万元,其中借款本息合计15,959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位。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巩固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新业务发展需要,同意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合同履约、投标等履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履行合同、投标等业务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6亿元,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出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关联监事巩固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0.43%;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履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内容如下:
  1.根据生产经营及新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合同履约、投标等履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额度为6亿元人民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等;具体担保金额、形式、期限、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方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各类型担保预计额度在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2.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至公司下一年度预计担保额度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期间内担保事项均有效,并且担保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担保合同条款规定,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新增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本次对子公司履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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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3MAC5L0EX70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5.注册资本:6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01日
  7.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省际通道东工业园区
  8.主营业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与销售
  9.股东: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83,468.69万元,净资产13,151.16万元,营业收入41,298.67万元,净利润-640.50万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CPLUCJXH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3年07月03日
  7.注册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1号楼(东)1至10层101内08层01室
  8.主营业务:公司研发与营销平台
  9.股东: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1,325.75万元,净资产853.92万元,营业收入102.85万元,净利润-479.80万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北京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2MACP3ALN7C
  3.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杨洪庆
  5.注册资本:3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3年6月21日
  7.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头世纪通农机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06房间
  8.主营业务:晶硅材料(尚未开展)
  9.股东: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1%,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9%;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3,355.37万元,净资产16,067.42万元,营业收入39.82万元,净利润-93.30万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新的履约担保协议,2025年履约担保金额和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对担保的意见
  本次履约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六、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41.8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6,709.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8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公司后续将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保证公司安全平稳运行,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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