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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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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如因增加、删除、排列某些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本章程修订后的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交叉引用涉及的条款序号亦相应调整;
  同时,统一删除章程条款旁注,并根据《公司法》将全文中“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 ”。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就修订及更改《公司章程》向相关机关办理修订、申请审批、登记、备案及其他相关事宜。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将待《公司章程》相关修改生效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发布。
  本次修改前的《公司章程》全文于2024年1月26日载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本公司官方网站(www.gwm.com.cn)。
  二、修改相关议事规则
  1、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三、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92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限制行权期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计划,现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时间进行限定,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于2025年1月26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期权代码:1000000572),行权期有效期为2025年5月12日-2026年1月25日,2025年5月12日开始行权。
  二、限制行权期间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期权代码:1000000572),本次限制行权期为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在此期间全部激励对象将限制行权。
  三、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行权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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