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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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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87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7月18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议案》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已于2023年3月31日废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并出具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代表本公司就修改《公司章程》向相关机关办理修改、申请审批、登记、备案及其他相关事宜。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公司修改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
  (详见本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制度)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修改的《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稿)》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8月8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本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一)特别决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普通决议案
  2.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89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数据以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7月18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全体董事会成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情况如下:
  一、业绩快报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202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
  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开启新的产品周期,实现销量和营业收入的同比增长,同时加速构建直连用户的新渠道模式,以及加大新车型、新技术的上市宣传及品牌提升,投入增加导致净利润波动。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90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2266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8日
  至2025年8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
  1、出席回复
  拟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A 股股东,应于2025 年 8月 4 日(星期一)或该日之前,将回复(格式见“附件一”)连同所需登记文件(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及授权文件等)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方式递交予本公司。
  2、出席登记
  有权现场出席本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A 股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行使表决权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投票的 A 股股东有权书面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现场出席及参加投票,受委托之代理人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2)A 股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须由A 股股东签署或由其以书面形式授权之代理人签署。若 A 股股东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 A 股股东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若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由 A股股东之代理人签署,则授权该代理人签署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
  (3)A 股股东最迟须于本次现场会议或其续会(视乎情况而定)指定举行时间24 小时前将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送达本公司。
  (二)H 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公司 2025年7月18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址: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官方网站(网址:www.gwm.com.cn)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通函、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三)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 年 8月8日(星期五)下午 13:00-13:50,13:5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出席登记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 2266 号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司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朝阳南大街 2266 号(邮
  编 071000)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86-312)2197812、2197813
  联系传真:(86-312)2197812
  邮箱:gfzbk@gwm.cn
  (二)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附件1:出席回执
  附件2: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出席回执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执
  ■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5年8月4日或之前以专人、电子邮件(邮箱: gfzbk@gwm.cn)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88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7月18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取消监事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详见《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5-091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及《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已于2023年3月31日废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于2024年7月正式实施,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并决定取消监事会及废除监事会议事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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