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华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华东公司”或“转让方”)于2024年5月与泰安创谷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或“受让方”)签署了《办公楼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近日华东公司收到了受让方依《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出具的《解约函》,提出退房诉求。 由于受让方表示不追究华东公司因逾期交房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因此本次《买卖合同》解约事项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资产的议案》。华东公司拟将其持有的综合办公楼以人民币4,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泰安创谷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双方签署了《买卖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出售公司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2024年5月双方签署《买卖合同》后,华东公司积极进行办公楼的房产证办理事项。受建筑物手续、华东公司涉诉案件等原因影响,截至目前《买卖合同》约定的办公楼尚不满足不动产登记证书办理条件。根据《买卖合同》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第1点之约定:“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乙方有权退房”。2025年7月17日,受让方向华东公司依据该条款出具了《解约函》,提出退房诉求。同时,受让方表示“不追究贵方因逾期交房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影响 鉴于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公司前期未针对本次交易确认相关损益,且受让方表示不追究华东公司因逾期交房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等),因此本次《买卖合同》解约事项对公司损益无重大影响,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解约函》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