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于2025年7月16日收到海西州自然资源局、海西州盐湖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责令立即停止锂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通知》(西自然资〔2025〕2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要求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停止违规开采行为并积极整改,完善锂资源合法手续,待锂资源手续合法合规后,向海西州盐湖管理局申请复产,经申请通过后方可复产。 二、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收到《通知》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锂业”)已按要求停产;同时,公司正积极推进锂资源开采手续办理,待锂资源开采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及时向海西州盐湖管理局申请复产。 三、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藏格锂业计划实现碳酸锂产量11,000吨、销量11,000吨;上半年预计实现碳酸锂产量5,350吨、销量4,470吨,预计实现净利润4,900万元、占公司整体净利润的比例很低,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小。(上述数据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请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除藏格锂业临时停产外,公司、藏格钾肥及公司其他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处于正常开展中,暂不会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重大影响。 鉴于目前尚无法确定藏格锂业恢复生产的具体时间,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暂无法预测。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