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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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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大社区深南大道9819号地铁金融科技大厦11F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昌茂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及符合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召开情况、审议表决情况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16名,代表股份145,788,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96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0名,代表股份95,435,2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9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名,代表股份50,353,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08名,代表股份10,355,6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9,860,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2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2人,代表股份495,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90,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29%;反对83,5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57,8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0552%;反对83,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67%;弃权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714,8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6%;反对57,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82,1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2901%;反对57,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45%;弃权1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股东会议事规则》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98,6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5%;反对75,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14,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66,0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342%;反对75,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75%;弃权14,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97,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9%;反对76,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14,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65,1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1255%;反对76,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43%;弃权14,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0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75,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6%;反对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弃权2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42,8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06%;反对82,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09%;弃权29,8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5%。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0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86,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00%;反对69,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6%;弃权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同意10,253,6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46%;反对69,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96%;弃权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8%。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66,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8%;反对9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0%;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其中,同意10,234,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81%;反对90,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35%;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4%。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06《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79,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4%;反对7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4%;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46,9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98%;反对77,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19%;弃权3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4%。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0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74,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2%;反对7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7%;弃权3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42,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44%;反对7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20%;弃权36,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3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0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80,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7%;反对7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弃权3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47,3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42%;反对7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4%;弃权32,4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35%。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09《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73,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5%;反对8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41,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49%;反对82,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0%;弃权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1%。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10《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79,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5%;反对7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弃权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47,1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19%;反对75,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4%;弃权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8%。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3.11《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45,699,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5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弃权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67,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39%;反对55,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04%;弃权3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8%。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赵江梅律师、闵锐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盖董事会印章的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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