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受聘担任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如下声明: 一、本人身份符合《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及其法律责任。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将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诚信、独立、勤勉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保险公司、被保险人、中小股东和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声明人:史亚荣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