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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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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5-05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心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518号A座)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光远先生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316名,代表股份373,362,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180%。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公司总股本扣除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回购专户股份数,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2名,代表股份367,628,9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405% 。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4名,代表股份5,733,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5%。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含代理人)314名,代表股份5,733,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5%。
  (5)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
  (6)本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莫彪律师、达代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
  说明:以上提案已审议通过,王立峰、吴强、余忠飞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九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莫彪律师、达代炎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5-054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在公司管理中心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因工作原因,王永辉委托李振国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副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王立峰(个人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九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关于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确认董事长王立峰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确定法定代表人人选为止。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3、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人员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需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九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附个人简历:
  王立峰先生,1969年5月出生,哈尔滨商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联交所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事,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董事长,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立峰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王立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除前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5-05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完成暨变更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选董事完成的情况
  因公司原董事长孙光远、原董事吕鸣、薄金锋的辞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需补选三名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王立峰、吴强、余忠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九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本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2025年7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王立峰、吴强、余忠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九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
  公司本次补选董事的事项已完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王立峰、李振国、吴强、余忠飞、孙连彬、王永辉、张劲松、陈彦晶、张全国组成,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选举公司董事长、确定法定代表人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王立峰(个人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九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确认董事长王立峰担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重新确定法定代表人人选为止。
  因公司董事人员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8日
  附个人简历:
  王立峰先生,1969年5月出生,哈尔滨商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曾任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黑龙江省产权交易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联交所总经理、党总支书记、董事,黑龙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董事长,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
  王立峰先生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王立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除前述情况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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