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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名称: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赛腾股份 股票代码:6032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丰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淞葭路 585 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孙丰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20106**********15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淞葭路 585 号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孙丰先生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公司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登记完成、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股份、202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总股本从190,873,778股增加至278,590,823股,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4,257,000股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5 年 5月9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998,600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每10股转增4股,拟减持数量由原来不超过2,998,600股调整为减持数量不超过4,178,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其他增持或减持赛腾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公司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登记完成、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股份、202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总股本从190,873,778股增加至278,590,823股,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4,257,000股,持股比例由22.93%减少至2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 注:2023年1月31日,孙丰先生及曾慧女士股权分割时因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孙丰先生确认将其名下的37,762,357股股份变更登记至曾慧女士名下,孙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774,556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孙丰先生、曾慧女士因离婚股权分割,截至 2025 年 7月15 日,孙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曾慧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2%,公司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更,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后续安排,公司会根据双方协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718,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559.40万股,占其直接持股数量比例为 45.9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19%。除存在前述质押情形外,不存在其他股份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入赛腾股份的股份。2025年6月12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孙丰先生取得公司股份16,200,622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卖出984,000股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孙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283 证券简称:赛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本变动股东股份占比被动变动及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孙丰先生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5,718,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0%。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腾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孙丰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23年1月11日至2025年7月15日,公司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登记完成、股权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股份、2024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原因,总股本从190,873,778股增加至278,590,823股,孙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了公司4,257,000股股份,持股比例由22.93%降至20.00%,本次权益变动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规定的相关披露要求。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注: 2023年1月31日,孙丰先生及曾慧女士股权分割时因股份最小单位为1股,孙丰先生确认将其名下的37,762,357股股份变更登记至曾慧女士名下,孙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774,556股。 二、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本变动股东股份占比被动变动及股东履行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具体减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2025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 com. 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2025-022)。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 com. cn) 披露的《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孙丰先生、曾慧女士因离婚股权分割,截至2025 年7月 15 日,孙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00%,曾慧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2%,公司控制权可能会发生变更,双方正在进一步协商后续安排,公司会根据双方协商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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