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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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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盛通股份
  股票代码:0025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栗延秋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一致行动人(一)
  姓名:贾子裕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一致行动人(二)
  姓名:贾子成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一致行动人(三)
  姓名: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7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
  本报告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或取整原因。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姓名:栗延秋
  性别:女
  国籍:中国
  2、姓名:贾子裕
  性别:女
  国籍:中国
  3、姓名:贾子成
  性别:男
  国籍:中国
  4、企业名称: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易米基金元盛一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保定路450号9幢320室
  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栗延秋为贾子裕、贾子成之母,三人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本变化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历史情况
  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
  1、2018年权益变动情况
  2018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减少0.0031%。具体如下:
  ■
  2、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注销
  2019年1月4日,公司2017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134,932股,公司股本减少至324,548,44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增加0.02%。具体如下:
  ■
  3、2019年权益变动情况
  2019年3月-7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减少2.75%。具体如下:
  ■
  4、2018年度权益分派
  2019年8月2日,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股本数量增加至548,456,68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增加0.16%。具体如下:
  ■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贾子裕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自本表开始不再单独列示。
  5、2019年权益变动情况
  2019年9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减少0.04%。具体如下:
  ■
  6、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注销
  2019年10月21日,公司2017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155,672股,公司股本减少至548,301,01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增加0.01%。具体如下:
  ■
  7、2020年权益变动情况
  2020年3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减少1%。具体如下:
  ■
  2020年5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减少0.51%。具体如下:
  ■
  8、业绩补偿股份注销
  2020年7月-2021年4月,因业绩补偿股份注销,公司总股本变为544,527,83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增加0.19%。具体如下:
  ■
  9、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
  2021年10月11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终止实施,公司总股本减至542,266,25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累计增加0.11%。具体如下:
  ■
  10、2022年权益变动情况
  2022年2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资产管理需要,增加一致行动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并向其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7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数量未变化。具体如下:
  ■
  11、注销回购股份
  2022年7月1日,公司注销2019年部分回购股份4,679,53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累计增加0.23%。具体如下:
  ■
  12、2023年权益变动情况
  2023年7月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5,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累计减少0.93%。具体如下:
  ■
  13、2025年权益变动情况
  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7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4,953,2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累计减少1.02%。具体如下:
  ■
  注:1、本节数据如有差异,为小数四舍五入所致。
  2、本节持股比例中,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
  3、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完成注销回购股份事项,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7,586,717股变更为532,679,787股(具体情况详见2025028号公告)。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当时股本537,586,717股扣除回购账户4,906,930股后532,679,787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现时股本532,679,787股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栗延秋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3,100万股。贾子成、易米基金元盛一号持有的股份不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况。
  三、其他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栗延秋为上市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贾子裕、贾子成未担任上市公司任何职务。
  2、栗延秋持有上市公司109,788,898股人民币普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61%。
  3、栗延秋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
  4、栗延秋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依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栗延秋(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子裕(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子成(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签章):
  _________________
  2025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栗延秋(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子裕(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贾子成(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签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5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于2025年6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07,900股,其一致行动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于2025年7月1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合计减持1,207,900股,减持后,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169,8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5.00%,触及5%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栗延秋女士于2025年6月3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07,900股,其一致行动人易米基金元盛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于2025年7月1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合计减持1,207,900股,减持后,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3,169,8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377,7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5.23%。
  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7月16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0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本次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栗延秋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133,169,898股,占总股本比例为25.00%。
  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完成注销回购股份事项,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7,586,717股变更为532,679,787股(具体情况详见2025028号公告)。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当时股本537,586,717股扣除回购账户4,906,930股后532,679,787股计算,变动后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按照现时股本532,679,787股计算。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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