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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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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蒙能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发起人及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投向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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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及回收资金情况
  本基金现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为两座陆上风力发电场,分别为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固阳县的华晨风电项目和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的恒润一期风电项目,合计装机容量为149.5MW。本基金发起人为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或“蒙能集团”),原始权益人为内蒙古恒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发行前,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披露了发起人拟将净回收资金全部用于1200万千瓦内蒙古库布齐沙漠鄂尔多斯中北部新能源基地项目。
  本基金首发最终募集资金10.674亿元,发起人已按相关规定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REITs回收资金使用填报系统完成备案。通过本基金发行,发起人获得净回收资金约32,153.16万元。
  三、发起人及原始权益人净回收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发展战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消纳新举措,根据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原募投项目投资节奏变化情况,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蒙能集团拟调整工银蒙能清洁能源REIT净回收资金的投向。
  2025年7月14日,基金管理人收到发起人书面通知,发起人及原始权益人已向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监督管理机构就变更回收资金用途和使用比例履行了报备程序,说明了拟变更回收资金用途和使用比例的情况。具体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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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次发起人及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用途和使用比例已按照发改投资〔2024〕1014号文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内部决策及外部备案程序,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净回收资金使用方案调整报告,调整后的净回收资金用途与使用比例符合有关要求。
  本次变更用途和使用比例后的净回收资金将全部用于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该事项仅涉及发起人及原始权益人,与本基金及其他份额持有人无直接关系,因此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资产净值、交易价格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重大影响。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免长途电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www.icbcubs.com.cn)咨询有关详情。
  六、其他说明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公告相关内容已经本基金发起人确认。
  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关于限制工银瑞信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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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2025年7月17日起,本基金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为1000万元。2、本基金恢复机构投资者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5年7月17日起,对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高于1000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如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业务、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照常办理。
  3、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ubs.com.cn。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工银瑞信科技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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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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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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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icbcub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
  1.本基金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发售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2.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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