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控股股东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由40.13%被动稀释至39.46%,触及跨越1%及5%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已完成,定向增发股份已于2025年7月14日上市,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成前公司总股本为231,000,000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34,907,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40.13%被动稀释至39.46%,触及跨越1%及5%的整数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