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关于鹏华国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
|
|
|
|
关于鹏华国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为促进鹏华国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港股消费50ETF”)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一一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5年07月16日起,本公司新增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港股消费50ETF(代码:159265)流动性服务商。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16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和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开展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和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优惠活动时间 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自2025年7月16日起,具体结束时间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优惠活动内容 1、在活动期间,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206001),可享受一折申购费率优惠。各销售机构优惠折扣若低于一折,则按各销售机构折扣标准执行。申购费率按照每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2、在活动期间,对鹏华弘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D类(基金代码:022371)开展销售服务费费率优惠,优惠后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 三、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上述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p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解除限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鹏华深圳能源REIT”)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战略配售协议及《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限售公告》的规定,本基金部分战略配售份额自基金上市之日(2022年7月26日)起锁定36个月,至2025年7月28日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将于2025年7月28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份额均为原始权益人战略配售场内锁定份额,共计186,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31%。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自2025年7月28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 注:上述份额限售期自本基金上市之日起计算。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基金本次不存在场外份额解除锁定的情形。 (三)公募REITs未来解除限售安排 针对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剩余限售份额,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将按照法律法规、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及《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限售公告》的规定做出解除限售相关安排。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294,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49.00%。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480,0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80%。 四、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一)基础设施项目近期经营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为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电费收入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通过积极主动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力求提升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水平,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长期稳健。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基础设施项目经营稳定,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外部管理机构履职正常。经初步统计,2025年1-6月,东部电厂(一期)项目上网电量135,889.05万千瓦时、同比下降13.14%,实现电费收入61,791.53万元、同比下降10.85%,届时请以本基金二季报及中期报告数据为准。 (二)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涨/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二级市场价格或产生波动,敬请投资者关注并谨慎投资。 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鹏华深圳能源REIT的2024年度实现可供分配金额为355,588,040.25元。假设2025年全年可供分配金额与2024年一致,如投资者在2024年12月31日买入本基金,2025年净现金流分派预测值约为9.34%;如投资者根据2025年7月15日收盘价在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2025年净现金流分派预测值约为9.44%。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根据前述预测,如投资者根据2024年12月31日收盘价在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6.346元/份,每份额对应的2025年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约为355,588,040.25/(6.346*600,000,000)=9.34%。 2.如投资者根据2025年7月15日收盘价在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6.278元/份,每份额对应的2025年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约为355,588,040.25/(6.278*600,000,000)=9.44%。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5年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予以假设,不代表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 2.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本基金投资风险,审慎决策,理智投资。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与投资股票、债券、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清洁能源类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收益同时承担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价格波动。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者持有的场外基金份额可通过转托管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或在基金通平台转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