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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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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5-069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克飞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叶江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同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5年7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5-070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内审负责人高初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高初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高初水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任职。公司董事会对高初水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王叶江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叶江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 王叶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1年生,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7月至2018年9月在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历任会计,成本经理,合同会计经理,重庆工厂财务经理,助理成本总监,成本总监;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在西子电梯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9年4月进入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副部长,2020年7月至2024年11月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财经管理部副部长。 王叶江先生通过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份额51.3万份(对应股份数6万股,未解锁),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叶江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西子洁能 编号:2025-071 债券代码:127052 债券简称:西子转债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杭州市上城区大农港路1216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刘慧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1,457,7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954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见证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50,610,0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486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847,6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675%。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8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847,7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4675%。 三、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551,456,009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2186%,反对9,945,543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7714%,弃权56,2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0%。提案获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西子洁能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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