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2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426号华新大厦B座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所采取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股份登记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叶家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Olivier Milhaud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2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菁、梅梦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01 证券简称:华新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3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于2025年3月1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混合品种。 本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人:本公司 2、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3、期限:5年期 4、票面利率:2.08%/年 5、付息方式: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6、募集资金用途:偿还发行人有息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7、发行人主体评级:AAA(中诚信) 8、债项评级:AAA(中诚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有利于进一步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