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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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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3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14日在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申柯先生、独立董事解浩然先生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并通讯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公司高管和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投资、上市)”,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2)鉴于: 1)行权对象杨乾勋先生于2024年2月行权6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对象杨乾勋、夏立戎先生于2024年7月行权126.00万份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行权共计增加股本1,890,00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4年6月办理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19,954股的注销事宜。 3)公司于2025年5月办理完成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74,000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252,241,516股变更为251,737,562股,注册资本由252,241,516元变更为251,737,562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3)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上述事项,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事宜,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取消监事会、《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报备等有关手续。最终《公司章程》相关修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如下: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2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上述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董事李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补选谢映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能够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及全体董事讨论,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通过谢映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谢映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另,同意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增补职工代表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由其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及孙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雅达”)的资本结构,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支持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电源业务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亿元向子公司铂泰电子增资并由其对孙公司罗定雅达进行增资2亿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由其对孙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泽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南泽嘉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湖南泽嘉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继承。 此外,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合并基准日,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由公司承担。合并双方依法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完成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手续,完成时间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事项。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审查意见并同意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审查意见并同意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延期实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发表了审查意见并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7月14日在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文颖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同意公司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投资、上市)”,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2)鉴于: 1)行权对象杨乾勋先生于2024年2月行权63.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对象杨乾勋、夏立戎先生于2024年7月行权126.00万份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行权共计增加股本1,890,000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4年6月办理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19,954股的注销事宜。 3)公司于2025年5月办理完成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374,000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252,241,516股变更为251,737,562股,注册资本由252,241,516元变更为251,737,562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3)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上述事项,同意修订公司章程。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事宜,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取消监事会、《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报备等有关手续。最终《公司章程》相关修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为准。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泰嘉智能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际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泰嘉智能变更为公司外,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等其他事项不变。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事宜。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宜。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规则要求,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要办理公司类型变更,另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化的实际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需要修订公司章程。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类型、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类型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 号)的要求,公司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投资、上市)”,具体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二、注册资本变更 鉴于: 1、股票期权行权 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行权对象杨乾勋先生于2024年2月行权63.00万份股票期权;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行权对象杨乾勋、夏立戎先生于2024年7月行权126.00万份股票期权。上述股票期权行权共计增加股本1,890,000股。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注销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24年6月办理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19,954股的注销事宜。 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5名激励对象(不包括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94,320股,同时1名激励对象因被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9,6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53,920股。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9,000股。 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经审慎评估后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571,080股。 公司于2025年5月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共计回购注销2,374,000股。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5]24723号)。公司总股本由252,241,516股变更为251,737,562股,注册资本由252,241,516元变更为251,737,562元。 三、取消监事会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及监事履行职责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止。 四、《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取消监事会及增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等事项,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等事宜,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取消监事会、《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报备等有关手续。最终《公司章程》相关修改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为准。 原《公司章程》自新《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废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 并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 组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董事李辉先生于近日向公司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根据目前《公司章程》 规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李辉先生承诺将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选举产生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辉先生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辉先生在任职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股东长沙正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补选谢映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映波先生如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在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及现任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本次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当选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三、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董事李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能够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及全体董事讨论,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通过谢映波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谢映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另,同意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增补职工代表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调整后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方鸿先生、申柯先生、谢映波先生、杨乾勋先生、解浩然先生,其中方鸿先生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解浩然先生、易玄女士、谢映波先生,其中解浩然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易玄女士、杨军先生、解浩然先生、职工代表董事,其中易玄女士为召集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映波先生:出生于1972年,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南省坪塘监狱金盾阀门厂财务科科长、湖南省坪塘监狱狮峰水泥厂财务科科长、泰嘉科技财务部经理、泰嘉股份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总裁,兼任长创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经理等职务。 谢映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谢映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由其对孙公司 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子公司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泰电子”)及孙公司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定雅达”)的资本结构,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支持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电源业务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拟使用自有资金向子公司铂泰电子增资并由其对孙公司罗定雅达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铂泰电子增资人民币200,000,000元,铂泰电子其他股东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荟金”,公司间接合计持股100%)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增资完成后,铂泰电子注册资本由15,569,450元增加至215,569,450元,泰嘉股份合计持股100%,其中直接持股比例为99.48%,间接持股比例为0.52%。 2、铂泰电子完成增资后,向罗定雅达增资人民币200,000,000元,增资完成后,罗定雅达注册资本由123,344,370.86元增加至323,344,370.86元,铂泰电子持股比例不变,仍为100.00%。 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增资并由其对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本次增资事宜,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增资的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铂泰电子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5G5458D 2、名称:长沙铂泰电子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0816872栋202室 5、法定代表人:杨乾勋 6、注册资本:1,556.945万元 7、成立日期:2020-10-29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泰嘉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无锡衡嘉锯切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长沙荟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股权。本次增资不会影响泰嘉股份对铂泰电子的控制权,不会影响泰嘉股份的合并报表范围。 经查询,截至公告日,铂泰电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铂泰电子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二)罗定雅达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30061785054XK 2、名称:雅达电子(罗定)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罗定市附城街道宝城东路68号 5、法定代表人:杨乾勋 6、注册资本:12,334.437086万元 7、成立日期:1995-08-08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本次增资不会影响泰嘉股份对罗定雅达的控制权,不会影响泰嘉股份的合并报表范围。 经查询,截至公告日,罗定雅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罗定雅达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子公司铂泰电子增资,并由其对孙公司罗定雅达进行增资,主要是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优化铂泰电子、罗定雅达的资本结构,降低其资产负债率,支持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电源业务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增资事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为了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泽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泽嘉”)。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南泽嘉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湖南泽嘉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等由公司依法继承。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主要安排 1、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湖南泽嘉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南泽嘉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注销。 2、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合并基准日,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由公司承担。合并双方依法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完成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手续,完成时间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湖南泽嘉的所有资产、负债、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变。 5、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湖南泽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智能”),吸收合并完成后,泰嘉智能的法人资格将依法注销,泰嘉智能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泰嘉智能变更为公司,该项目的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等其他事项不变。 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主要安排 1、公司拟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湖南泰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泰嘉智能的独立法人资格将依法注销。 2、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确定合并基准日,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由公司承担。合并双方依法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转移、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完成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手续,完成时间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3、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4、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泰嘉智能的所有资产、负债、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变。 5、合并各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2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6930号和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1、因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实施,拟注销泰嘉智能的独立法人资格,故泰嘉智能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将变更为泰嘉股份,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泰嘉智能实施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9,844.21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5,133.76万元,投入进度52.15%。 因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实施,泰嘉智能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注销,因此原本由泰嘉智能实施的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将变更为由公司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开设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泰嘉智能将目前存放于其名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转存至公司新设立的相关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泰嘉智能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前述事项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事项。 4、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泰嘉智能和公司均在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吸收合并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 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泰嘉智能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泰嘉智能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等由泰嘉股份依法继承,相应的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泰嘉智能变更为泰嘉股份,该项目的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实施地点等其他事项不变。 四、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泰嘉智能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际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泰嘉智能变更为公司后,除实施主体变更外,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等其他事项不变。本次变更“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协议及文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等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泰嘉智能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际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泰嘉智能变更为公司外,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等其他事项不变。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有助于公司降低管理成本,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率。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和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于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7月31日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7月31日上午9:15一2025年7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7月31日上午9:15一9:25,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5、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年7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上述议案1.00、2.01、2.02、4.00、5.00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与本公司进行确认。本公司不受理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9:00一11:30、14:00一16:30)。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7月30日16:30之前送达。(信函请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谭永平收,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邮编:410200) 3、登记地点:长沙市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嘉路68号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及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杰伦、谭永平; 电话号码:0731-88059111; 传真号码:0731-88051618; 电子邮箱:tjxc@bichamp.com 2、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843 2、投票简称:泰嘉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上午9:15一2025年7月3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延期实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504,546.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3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9月20日。 (三)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期延长,具体如下: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新增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满足切割难度大、硬度较高的金属材料、高档木材等领域客户的需求。2024年以来,全球经济面临诸多挑战,增长动力不足,大国博弈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基于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暂缓了“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战略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将“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 2、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主要产出为优化器、逆变器和储能变流器等产品。近年来,我国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产业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加之光伏逆变器传统欧美出口市场政策调整,市场需求波动大。基于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暂缓了“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战略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将“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 3、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 公司“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计划新增年产1,000万米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双金属带锯条产品产能。2024年以来,全球经济面临诸多挑战,增长动力不足,大国博弈和地缘政治冲突加剧,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显著增加,市场竞争加剧,基于对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的审慎判断,为了保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暂缓了“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该项目无法在原定计划的时间内完成。为确保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并从公司战略规划等角度考虑,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9月20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后续仍将积极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能够对募投项目实施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时完成的相关措施 泰嘉股份将实时关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情况,制定实施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建设,并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控制,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此外,泰嘉股份还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确保募投项目后续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延期实施“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宜,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43 证券简称:泰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 并终止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嘉股份”)于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7,557,516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8,056,184.0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2,504,546.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551,637.9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7094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历次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至2025年9月20日。 (三)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4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着合理、谨慎、节约、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情况,通过审慎权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便利性因素和成本效益后,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整体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项目概况 项目计划在租赁土地房产上实施,拟采购先进的检验、检测、测试设备及配套软件,开展高端电源产品及关键制造技术的研发。公司拟新建新材料应用验证开发实验室、安全和安规测试实验室、测试开发实验室、噪音实验室、可靠性实验室和应用实验室以支持研发项目的开展,提高公司的基础研发能力和机能,提升研发效率和质量,为公司未来长期的研发项目开展及产品研发升级奠定技术基础。 (二)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公司未来整体战略规划的调整情况以及发展需要,公司密切关注新能源电源行业的市场环境和业务技术变化。 (1)2022年以来,我国新能源及储能电源产业市场竞争逐渐加剧。根据《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4》显示,2023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约200GWh;而同期,全球电力储能年总装机量约为100-120GWh,整个行业呈现供大于求的情况。中国储能行业整体产能利用率从2022年的87%,下降到2024年上半年不足50%。 (2)光伏逆变器传统欧美出口市场政策风险加剧:一方面欧美频繁更新并网标准,未通过认证的产品可能被强制退市;另一方面,美国高关税和欧盟反倾销调查导致欧美市场收缩。 (3)公司研发中心项目拟进行不同规格的单相光伏逆变器、储能DCDC整机、储能家用配电箱等产品的开发。但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相关产品市场价格出现了大幅下降。以串组式逆变器为例,其产品单价由2019年0.25元/W降至2023年0.12元/W,产品盈利能力显著下降。与此同时,目标欧美市场未来不确定性较大,存在一定的出口政策风险。 综上,根据公司对未来行业形势的研判,本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正在对后续新项目进行论证及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原因 根据前文重新论证的情况,新能源电源行业存在市场环境变化、市场及政策风险加剧等情况,公司经过对市场环境、风险等各方面因素的审慎研究与评估,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决定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系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外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未经股东会通过即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正在对后续新项目进行论证及相关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长远来看更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外部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终止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仍将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事宜。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如实地反映了募投项目现有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主要原因为市场环境、相关风险发生变化,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经过对市场环境、风险等各方面因素的审慎研究与评估,本着对投资者负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做出的调整,不影响前期保荐意见的合理性。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终止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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