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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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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5-037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
  ●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3亿元,与上年同期(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相比,增加约2.75亿元,同比增加约215.48%;与上年同期(2024年半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增加约2.55亿元,同比增加约172.83%。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8亿元,与上年同期(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相比,增加约2.64亿元,同比增加约211.76%;与上年同期(2024年半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增加约2.44亿元,同比增加约168.68%。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3亿元,与上年同期(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相比,增加约2.75亿元,同比增加约215.48%;与上年同期(2024年半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增加约2.55亿元,同比增加约172.83%。
  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8亿元,与上年同期(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相比,增加约2.64亿元,同比增加约211.76%;与上年同期(2024年半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相比,增加约2.44亿元,同比增加约168.68%。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的通知》(财会(2020)20号),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一一保险合同》,并根据要求重述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具体情况参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二)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利润总额1.3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4亿元。
  2024年半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利润总额1.9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4亿元。
  (三)每股收益(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0.04元;
  每股收益(2024年半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0.04元。
  (四)2024年半年度重述后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稳中向好。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旗下保险、期货、融资租赁等金融、类金融业务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较大提升,同时公司产业性、财务性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事项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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