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5-062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乐伟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乐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乐伟先生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职工代表董事)。乐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公司正常运作。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乐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乐伟先生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乐伟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乐伟先生简历 乐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5年10月任职于无锡明芳汽车零件有限公司,2005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上海延锋江森汽车座椅有限公司,2007年4月至2013年4月任职于上海李尔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5月至今任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乐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5128 证券简称:上海沿浦 公告编号:2025-061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江凯路128号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八)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公司总股本(211,138,706股)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44,752股后的股份总数209,893,954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建清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出席,非独立董事张思成先生、独立董事袁锋先生因公务出差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以现场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秦艳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在任高管4人,出席3人,总经理张思成先生因公务出差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变更、撤销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是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晶、陈紫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