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0.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为0.3713%。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7月16日。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办理手续,可解除限售数量为320.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3年10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李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3、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在内部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4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7、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次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12月29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为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5年4月28日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并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情况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及已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7月16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32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713%。 3、激励对象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 ■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 注:1、上表中如有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具体 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