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2.5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46)。 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上述回购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专项回购借款,借款期限36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花山支行签订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3亿元,回购专项贷款已发放至公司银行账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1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99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购买的最高价为1.94元/股、最低价为1.9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879,61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