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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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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5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于胜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于馥铭先生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临时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段军、张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5-055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公司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50%以上的情形。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00.00万元至11,600.00万元,同比上升44.99%到71.62%。
  ●公司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为10,519.00万元到12,319.00万元,同比上升93.74%到126.90%。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00.00万元至11,6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3,040.86万元到4,840.86万元,同比增加44.99%到71.62%。
  2.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519.00万元到12,319.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5,089.62万元到6,889.62万元,同比增加93.74%到126.90%。
  (三)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9.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29.38万元。
  (二)每股收益:0.07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加强客户沟通,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销售订单和收入保持增长,毛利额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因公司2024年度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同时因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第9.8.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3.2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4.1条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6个月内(2025年8月12日前)清收149,067.82万元被占用资金,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上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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