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48号绿地中央广场E栋28 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张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卢沛民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云梦、肖俊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