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原因如下: 化工装备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高端装备业务板块主要子公司张化机盈利未达预期;中小股东索赔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有所减少。 公司进一步围绕发展规划,努力降本增效,夯实资产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实现扭亏。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中小股东诉讼索赔通知108起,涉案金额共计1,384.19万元,均已一审判决或达成调解。此外,公司亦已收到部分中小股东律师函及其他形式的索赔,涉及中小股东178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4,225.14万元。就前述中小股东诉讼及其他索赔情况,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4.2条相关要求,在分别于2023年11月30日、2024年4月27日、2024年6月18日和2025年5月7日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或《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2024-039、2024-047、2025-033)中披露相关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1.4条相关规定,本业绩预告披露后,如最新预计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相比,出现净利润方向不一致,或者较原预计金额或区间范围差异幅度较大的情况,公司应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说明具体差异及造成差异的原因。若 2025 年半年报披露日之前,前述中小股东索赔事项相关情况出现较大变化,公司将及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业绩情况和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