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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5-038 |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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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无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1日(周五)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召集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剑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385名,代表股份数为189,031,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357,550 股的59.752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88,10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357,550股的59.460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1名,代表股份925,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6,357,550 股的0.2924%。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88,8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5%;反对12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3%;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7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3468%;反对12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98%;弃权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3%。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娜律师、孙振律师;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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