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7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议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宋凌杰先生、魏会兵先生、宋令吉先生、陈炜先生、宋令波先生、王海涛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华秀萍女士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现提名唐丰收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新任独立董事任期将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唐丰收先生: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历任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工程系会计教师;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院长助理兼财务与会计系主任;宁波市科技园区博远创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副院长;伯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更好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同时参考同地区、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将独立董事津贴从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5万元调整为8万元。本次调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独立董事华秀萍女士、杨光先生、魏杰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6票,弃权0票,反对0票。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宁波富邦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 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2025-043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贸易分公司向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型材公司”)开展铝铸棒原材料销售业务,系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与铝型材公司在过去业务往来中形成的长期经营性合作关系。鉴于公司已设立贸易分公司承接原贸易公司的经营业务,且公司铝型材业务将剥离给关联方,因此日后预计新增的铝铸棒产品关联交易属于贸易分公司正常承接原贸易公司业务的行为。相关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架构,提高运营效率,公司将由新设立的贸易分公司承接原贸易公司的相关业务,因此贸易分公司将承接贸易公司向铝型材公司销售原材料铝铸棒业务。与此同时,公司将与铝型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包括铝业分公司的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铝型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宁波富邦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铝材”),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铝型材公司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变为公司关联方。
  鉴于贸易公司过去以来一直向铝型材公司开展铝铸棒原材料销售业务,已形成长期的经营性合作关系,因此在公司将与铝型材业务相关的资产完成剥离后,公司贸易分公司日后与铝型材公司发生的上述原材料销售业务将构成日常关联交易。现为保证企业的经营发展所需,公司拟新增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预计贸易分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向关联方铝型材公司销售铝铸棒产品的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宋凌杰先生、魏会兵先生、宋令吉先生、陈炜先生、宋令波先生、王海涛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日后贸易分公司向铝型材公司销售原材料铝铸棒的关联交易业务系原贸易公司与铝型材公司在过去业务往来中形成的长期经营性合作关系,该关联交易是贸易分公司承接原贸易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行为,相关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有利于贸易分公司正常、连续、稳定的业务开展,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剥离铝型材公司后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事项,之前贸易公司向铝型材公司销售铝铸棒发生金额已合并抵消,因此上表相关列示均不适用。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铝型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1780425236B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宋汉心
  成立时间:2005年11月08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通和路6号
  经营范围:铝型材制造、加工
  主要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铝型材公司100%股权,相关股权转让事项正在进行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富邦铝材将持有铝型材公司100%的股权。
  单位:万元
  ■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铝型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项正在进行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富邦铝材将持有铝型材公司100%的股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贸易分公司向铝型材公司销售原材料铝铸棒将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根据交货区间内上海长江有色网公布的现货市场国产铝锭最高价和最低价的算术平均价作为铝锭基价,再按物流成本加上相应的加工费予以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贸易分公司正常承接原贸易公司经营业务的行为,有利于贸易分公司正常、连续、稳定的开展业务。相关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2025-044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8月1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8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8月11日
  至2025年8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5年7月12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8月8日9:00-17:00。
  (二)登记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证券法务部
  (三)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
  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及
  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非自然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邮件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D座22楼证券法务部
  邮编:315000
  电话:0574-87410501
  传真:0574-87410510
  邮箱:yuef600768@163.com
  联系人:岳峰
  (二)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8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