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7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伟坤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7月11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二分厂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7月8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代表公司就上述修改事宜办理相关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手续。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批准。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修订并新增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更名为《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议案1-8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议案7、议案8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王莺妹女士、陈丽洁女士、金逸中先生、张江山先生、王丽荣女士作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公司拟聘任董事中将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张伟坤先生、郑峰女士、周岳江先生作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15:00(星期一)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简历 王莺妹女士: 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1965年8月出生,EMBA,高级经济师。1987年至1992年,任黄岩化工四厂技术员;1992年至1997年,任临海市星辰化工厂厂长;1997年至1999年,任临海市永利精细化工厂厂长;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莺妹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44,248,400股,与何人宝先生同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两人系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莺妹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陈丽洁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1992年至1998年,任浙江健士霸集团财务人员;1999年至2007年,任浙江永太化学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7年至2012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2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本公司董事、人事行政总监;2014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陈丽洁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290,81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丽洁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金逸中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任杭州杭华油墨化学有限公司技术员;2003年至2006年,任台州飞跃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7年7月至2010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总经理助理;2010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金逸中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30,037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金逸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张江山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2009年至2012年,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项目经理;2012年至2013年,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风险评估部行业与财务风险评估师;2013年至2016年,任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管理部高级经理;2016年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江山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0,336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江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丽荣女士: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2003年至2005年,任青岛海尔开利冷冻设备有限公司销售助理;2005年12月起就职于本公司,历任本公司销售部副经理、经理、销售副总监、监事;2019年2月起任本公司销售总监;2022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王丽荣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丽荣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张伟坤先生: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1年5月至今,任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会计与金融学院教师、办公室主任。2022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伟坤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还兼任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伟坤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伟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郑峰女士: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1987年8月至2003年1月,任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浙江省台州分公司经理部文员兼副经理;2003年2月至2011年1月,任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1年3月至今,任浙江多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3年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郑峰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还兼任浙江夜光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郑峰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周岳江先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8月出生,同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台州中天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现任浙江中永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台州中永统计事务有限公司监事。 周岳江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还兼任万邦德医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岳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岳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7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00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2.07、2.08、3.00、4.00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议案3.00、4.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22日一25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530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张江山、王英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对于累计投票提案,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以其持有的全部股数),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