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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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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0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详细自查,前述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之“(五)财务风险”之“1、流动性风险”及“(九)其他重大风险”、“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一)主营业务分析”之“2、收入和成本分析”之“(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的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的数据统计有误,现对相关内容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披露情况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流动性风险 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等,存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外部融资补充资金缺口的情况。报告期末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8.46%,报告期末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中的比例为 87.37%。若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不及预期,或公司后续融资渠道受阻,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及资金支出计划将会受到影响,存在流动性风险,可能对公司自身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4,777.6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8.8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中第五名为本期新进入前五大的供应商。 二、更正后披露情况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流动性风险 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等,一定程度上存在依赖外部融资补充资金缺口的情况。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5.6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9亿元,长期借款2.96亿元,带息负债9.89亿元。截至披露日,公司未结案涉诉案件共计52件(其中公司为原告案件19件,为被告案件33件),涉案金额合计24,144.25万元(其中公司为原告案件金额19,761.74万元,为被告案件金额为4,382.51万元),因诉讼案件被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资金为3,939.64万元,向法院缴纳的保证金为1,918.48万元,合计5,858.1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00%。2025年3月份以来,公司部分银行贷款及票据已出现逾期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已与11家债权银行签署临时债委会协议,逾期贷款得到续贷、转贷,公司债务压力有所缓解。若后续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不及预期,或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8日前)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无法归还,临时债委会可能提前解散,公司可能仍面临较大的债务风险。若债务到期无法偿还,部分贷款被纳入不良贷款,进而触发其他贷款的交叉违约,公司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届时将会对日常生产经营、对外融资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未及时偿付向华能贵诚信托融资的本息,华能贵诚信托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案号:(2025)苏05执1654号),执行标的金额为222,697,648.00元(该金额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实际执行标的金额以后续收到的执行文书为准),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和股东陈雄斌先生等各方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妥善解决债务纠纷、资信情况进一步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导致本次出质的瀚川投资52.43%股权或13,134,329股上市公司瀚川智能流通股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及司法拍卖,公司届时将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风险。 2.、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前述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满,公司尚未将该笔2.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上述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可能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与临时债委会签订的协议,公司需在最长不超过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8日前完成2.4亿元前期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如未能按时归还,临时债委会将表决继续存续或就地解散。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6,340.22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9.2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中第五名为本期新进入前五大的供应商。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更正后的《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对本次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的审核工作,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51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洪雨霏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洪雨霏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该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洪雨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洪雨霏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88022 证券简称:瀚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9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1、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前述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已满,公司尚未将该笔2.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上述未能按期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可能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与临时债委会签订的协议,公司需在最长不超过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8日前完成2.4亿元前期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如未能按时归还,临时债委会将表决继续存续或就地解散。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处理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396.77万元,同比减少64.6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298.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9,848.84万元,业绩出现重大亏损。若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未来公司的产品销量及价格仍存在着随行业周期波动或市场竞争变化而下降的风险,则可能存在继续亏损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等,一定程度上存在依赖外部融资补充资金缺口的情况。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5.69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9亿元,长期借款2.96亿元,带息负债9.89亿元。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未结案涉诉案件共计52件(其中公司为原告案件19件,为被告案件33件),涉案金额合计24,144.25万元(其中公司为原告案件金额19,761.74万元,为被告案件金额为4,382.51万元),因诉讼案件被保全,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的资金为3,939.64万元,向法院缴纳的保证金为1,918.48万元,合计5,858.1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00%。2025年3月份以来,公司部分银行贷款及票据已出现逾期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已与11家债权银行签署临时债委会协议,逾期贷款得到续贷、转贷,公司债务压力有所缓解。若后续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不及预期,或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8日前)用于临时补流的募集资金无法归还,临时债委会可能提前解散,公司可能仍面临较大的债务风险。若债务到期无法偿还,部分贷款被纳入不良贷款,进而触发其他贷款的交叉违约,公司面临诉讼、仲裁、履行担保责任、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届时将会对日常生产经营、对外融资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控制权稳定性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截至本问询函披露日,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未及时偿付向华能贵诚信托融资的本息,华能贵诚信托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立案(案号:(2025)苏05执1654号),执行标的金额为222,697,648.00元(该金额为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实际执行标的金额以后续收到的执行文书为准),控股股东瀚川投资、实际控制人蔡昌蔚先生和股东陈雄斌先生等各方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能妥善解决债务纠纷、资信情况进一步恶化或引发其他诉讼,导致本次出质的瀚川投资52.43%股权或13,134,329股上市公司瀚川智能流通股股票被司法强制执行及司法拍卖,公司届时将面临控制权不稳定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重大风险。 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川智能”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08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认真进行了核查落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在下述相关问题的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或相乘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如无特殊说明,以下数据单位均为万元,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4年年报”)一致。 1、关于业绩下滑。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4.74亿元,同比下降65%,归母净利润-11.03亿元,同比下降1205%,扣非净利润-10.98亿元,同比下降776%;综合毛利率-6.00%,其中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智能制造装备毛利率分别为-2.34%、-106.98%。 请公司:(1)分业务板块量化分析营业收入下滑、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主营产品是否面临盈利能力弱化风险;(2)列示负毛利率项目的客户名称、合同金额、成本构成等情况,量化分析毛利率为负的原因,说明开展负毛利率项目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回复: (一)分业务板块量化分析营业收入下滑、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主营产品是否面临盈利能力弱化风险 1、营业收入下滑、持续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零部件收入主要为博睿汽车收入,公司已于2024年11月对外出售博睿汽车81%股权。 (1)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 2024年,公司汽车智能制造装备营业收入为31,345.26万元,同比下降49.81%,毛利额为-733.49万元,同比转亏。主要原因为: ①受整体宏观经济环境和下游客户需求波动影响,公司汽车装备业务交付量及验收进度低于预期; ②2024年下半年,公司推进战略和组织调整,过程中裁撤了部分业务团队和员工,同时对于项目现场调试的环节进行优化,不再使用外协团队,导致整体项目推进过程有所减缓; ③营业收入虽呈现下滑态势,但公司仍聚焦于汽车电连接业务,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板块人员未大幅裁撤,导致总体生产成本未同比例下降; ④部分客户如比亚迪、立讯精密等国内市场客户的订单竞争激烈,采购价格控制严格且存在年降要求,公司部分订单产生明显亏损。 (2)新能源业务板块(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板块及电池智能制造装备板块) 2024年,公司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板块、电池智能制造装备板块营业收入分别为31,345.26万元和-658.11万元,同比下降60.15%和101.32%,毛利额为-2,133.27万元和-2,074.57万元,同比转亏。主要原因为: ①公司新能源板块经过几年的发展,总体发展不及预期,叠加该市场短期已趋近饱和、竞争激烈,公司进行战略性收缩,大幅优化该业务板块人员。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板块从年初的292人降至年末的28人,电池智能制造装备板块从年初的169人降至年末的37人,导致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接单量、交付量均出现大幅下滑; ②公司交付的部分充换电装备订单为库存产品,账面成本较高,近年来充换电装备及锂电池装备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部分订单产生亏损; ③2024年,公司实现收入的电池设备较少,部分客户基于电池生产线售后运营效率不及预期等原因提出扣款,并与公司签订了扣款协议,合计金额为1,403.50万元,相关的收入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在本年进行了冲销。 (3)持续亏损的原因分析 公司2022年-2024年间,主要利润表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述,2022年至2024年间,公司净利润情况分别为盈利7,277.59万元、亏损9,280.73万元和亏损110,983.49万元。最近两年呈现连续亏损的状态。主要原因包括: (1)汽车智能制造装备、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电池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毛利出现下滑,详见上文对于各板块的分析; (2)2023年度,由于新能源板块行业波动,公司已对存货、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2,844.50万元的资产减值损失,该金额较2022年度的352.23万元资产减值损失有所增长。当时,公司仍在积极寻求及探索新能源板块的业务机会,以期在行业下行周期里能最大程度的维护公司利益。2024年度,受限于行业需求持续下行、公司自身现金流状况等原因,公司对新能源板块业务进行战略收缩,由于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电池智能制造装备业务无法得到有效的持续资源投入,相关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出现明显减值迹象,2024年度产生资产减值损失55,846.02万元; (3)2023年度较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增长772.99万元。2024年度,由于公司战略调整导致充换电智能制造装备、电池智能制造装备业务的售后服务受限,与客户的诉讼、纠纷以及客户预计扣款金额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增加至1.76亿元。 (4)公司近三年管理费用呈现持续较快增长的趋势,主要明细及增长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亏损的主要原因包括新能源行业下行周期导致毛利贡献下滑、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增加;同时由于公司在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的战略决策导致新设主体增加较大、平均人数增长,期间费用增加。 2024年度,新能源行业需求进一步下降,公司基于现金流等方面的考虑进行战略收缩,导致毛利贡献进一步下滑,新能源业务板块大幅裁撤人员,产生大额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同时由于战略收缩导致离职补偿金、一次性装修费摊销、无法收回的土地预付款等期间费用增加,最终呈现大幅亏损的状态。 2、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2024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2024年,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归母净利润、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出现一定下滑。受公司战略调整、充换电业务和锂电池业务收缩等影响,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营业收入和毛利率下滑幅度远超行业平均值。 3、说明主营产品是否面临盈利能力弱化风险 (1)针对主营业务产品毛利下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进行战略调整,对充换电业务板块和电池业务板块进行战略收缩,及时止损;对汽车业务板块,优先保障高毛利项目和优质客户的订单交付。公司拟通过上述调整措施保障公司未来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①充换电业务板块和电池业务板块 由于公司战略收缩业务板块和电池业务板块,两大事业部处于非持续投入经营的状态,已基本停止研发活动,公司主要的经营策略为交付现有订单、消化现有库存、催收前期货款。受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竞争激烈及公司自身竞争力等方面影响,公司充换电业务板块和电池业务板块目前处于整体亏损状态。公司主动收缩上述业务板块将导致相关的业务收入较前期的高点大幅减少,盈利前景会大幅弱化,但从目前现状来说系止损的决策。公司未来将专注于海外高端客户,保障订单质量与盈利能力。 ②汽车业务板块 汽车电连接智能装备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和压舱石业务,2024年公司汽车板块收入和毛利均有所下降,主要系客户订单周期较慢、公司交付力度短暂不足、部分合同出现亏损等所致。 公司优先承接毛利率较高、付款条件好的优质订单,内部提高了接单的评估标准。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汽车业务板块在手订单约7.3亿元,仍相对充足,主要客户为泰科、安波福、京瓷等头部知名企业。2024年末和2025年3月末,公司的合同负债分别为46,837.45万元和50,904.09万元,反映公司未来汽车业务板块仍具有一定的收入规模;结合公司2025年一季度实现盈利,说明目前公司汽车板块具备较好的盈利能力,盈利能力进一步弱化风险较低。 (2)针对大额资产减值损失 2023年及2024年度,公司主要资产减值损失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所示,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存货跌价和固定资产减值两大部分构成。针对存货减值,在2024年报过程中,公司和独立董事已聘请2家评估机构分别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重要存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复核工作,存货的账面价值已是考虑市场情况、公司经营现状后的公允反映;同时,由于公司的战略调整预计不会承接信用和资金流情况不佳的客户订单,降低了公司新生产的存货由于诉讼或订单不执行而减值的风险。 针对固定资产减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房屋及建筑物主要包括了苏州市听涛路公司总部大楼和苏相厂房。其中总部大楼目前主要用于人员办公及汽车业务板块的厂内生产工作,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苏相厂房在2024年年报时已按照收益法进行评估,经评估未见减值。上述房屋建筑物的用途及价值情况预计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变化。 关于机器设备,2024年报中已对由于公司新能源板块战略收缩导致闲置的机器设备计提了减值损失,其余设备运行情况良好,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匹配,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截至2024年末,公司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等均在正常使用中,未见明显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预计未来公司进一步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的可能性较低。 (3)针对大额信用减值损失 2023年及2024年度,公司计提了较大金额的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拟着手从两方面进行应收账款的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①针对存在信用减值损失风险的应收账款,已在2024年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计提,目前也在陆续通过诉讼、谈判等手段进行积极催收。 ②未来新发生的应收账款,由于公司重新聚焦主业汽车业务板块,且改变了承接订单策略,优先服务于优质客户和承接付款条件好的订单,因此形成的应收账款质量较高,预计未来发生大额减值的风险较小。 (4)针对管理费用 2023年及2024年,公司由于主要业务和人员处于先扩张、后紧缩的状态,产生了较多的人员薪酬、人员优化费用、厂房退租搬迁损失等。2024年,公司逐步收缩,相对集中化的管理人员和业务,直至2025年初,战略调整已基本完成。2025年一季度,管理费用同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上表,2025年一季度的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降幅达16.09%,显著低于2023年度和2024年度一季度的费用水平。 公司2025年度将继续进行减费增效措施,将费用控制在合理的低水平。 综上,公司经过战略收缩调整,新能源业务板块的业务规模、盈利前景短期内将较2022年、2023年的水平下降,但公司目前汽车业务板块在手订单充足,具有较强的竞争力,预计能够为公司创造利润。此外,造成2024年大幅亏损的原因如大额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管理费用等影响因素预计对2025年的影响较小。因此,公司2025年盈利能力进一步弱化的风险较小。 (二)列示负毛利率项目的客户名称、合同金额、成本构成等情况,量化分析毛利率为负的原因,说明开展负毛利率项目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2024年度,由于合同扣款、执行亏损项目等原因,公司存在一定的负毛利率项目,总体负毛利率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针对其中毛利为负数且亏损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列示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合同扣款。 客户在2024年发起扣款并已签订具体的扣款协议,扣款原因包括项目逾期扣款、设备与技术协议存在不符项、设备运行期间自动化率降低等。项目扣款金额一般参考合同约定、根据扣款原因和影响程度计算,并经公司和客户双方确认、签订扣款协议,为行业惯例,具备商业合理性。合同扣款的具体签订情况如下: ■ 注:上述订单除扣款事项外,本期末未再对应收余额进行单项计提,仅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2)序号1、4、8为比亚迪集团订单,毛利率为负的主要原因一是比亚迪集团强势的供应链地位,在合同签订时毛利率测算低于公司平均水平;二是由于在安装调试阶段比亚迪提出较多要求,导致交付阶段投入较多额外改良材料支出。分析上述两个项目的成本构成,投入的材料成本即已超过这两个项目的合同金额。目前,公司已暂停与比亚迪集团的合作。 (3)序号3、5为宣城立讯集团订单,毛利率为负的主要原因是立讯的终端客户需求低迷,立讯未积极推动相关设备的验收流程,项目周期较长,从2023年2月即开始执行直至2024年验收,公司在多次安排人员长时间陪产,陪产过程中产生较多人工成本。目前,公司已暂停与宣城立讯集团的合作。 (4)序号6为拾音科技订单,该订单存在技术难点问题,公司多次调整设计方案以满足设备调试验收的要求。该过程中使用模组数量增加,产生了新增模组采购和调试,最终导致较多的材料成本和工费的发生。 (5)序号2为采埃孚订单,毛利率为负的主要原因是该订单为客户新产品生产线,在初始下订单后存在较多次的设计需求变更情况,公司为满足设计变更需求投入了较多成本,收入不足以覆盖增加后的成本。此外,新产品生产线投产周期较成熟产品线更长,导致调试工费增加。 (6)序号7为辅易航订单,毛利率为负的主要原因是该订单为新客户首条生产线,报价时预留毛利率远低于平均水平。一般来说,新客户的首条产线亏损较为常见。在执行订单过程中,双方的首次合作会增加较多的现场沟通、陪产成本,也会存在较多设计需求变更情况,导致整体成本较高。 (7)序号9为南方电网订单,毛利率为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客户的特殊性,该订单在报价时预留的毛利率即远低于平均水平。又由于客户验收过程严格,交付过程产生了较多需要现场处理的问题,导致预算外工费的发生,最终致整体项目亏损。 (8)序号10为胜能能源订单,该订单属于协鑫的批量订单之一,预算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又由于项目交付过程中的问题导致超量工费的发生,最终致整体项目亏损。 综合来说,公司负值订单原因主要由于部分客户强势地位或项目开展后为了配合客户相关需求导致成本超出预期所致,公司为维护商业信誉及保证订单顺利交付做出一定让步,具备商业合理性。同时,公司为改善整体盈利能力,目前已暂停与比亚迪集团等低毛利客户的合作。 (三)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就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公司公告,了解公司收入下滑、毛利率为负以及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和应对措施; 2、获取公司2023-2024年的收入成本明细表,执行分析性程序。针对毛利率为负数的项目,了解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3、针对合同扣款,检查扣款协议,重点关注扣款协议签订时间及扣款金额。经检查,扣款协议均于2024年签订,账面扣款金额与协议约定的金额一致; 4、选取样本检查收入确认单据,包括送货单、签收单、验收单等单据;尤其针对存在合同扣款情况的相关收入,除检查历史期间的收入确认单据、客户回函信息、走访记录外,还抽样进行了补充走访,了解扣款原因及金额计算逻辑; 5、选取样本对成本构成进行检查:包括核对成本构成与BOM是否相符、BOM与技术协议是否相符; 6、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基础数据,访谈管理层了解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原因; 7、查阅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等公开资料数据,针对2024年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收入、成本及费用进行截止测试。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对营业收入下滑、持续亏损、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分析符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就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查阅公司公告文件,了解公司收入下滑、毛利率为负以及持续亏损的主要原因和应对措施; 2、获取公司2023年、2024年的收入成本明细表,针对毛利率为负数的项目,了解毛利率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 3、针对合同扣款,检查扣款协议,重点关注扣款协议签订时间及扣款金额。经检查,扣款协议均于2024年签订,账面扣款金额与协议约定的金额一致; 4、抽样检查收入确认单据,包括送货单、签收单、验收单等单据; 5、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数据,访谈管理层了解与可比公司的差异原因。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下滑、持续亏损主要系新能源行业需求下降,公司于2024年对该板块业务进行战略收缩,大幅裁撤人员,导致计提大额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并支付离职补偿金等,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的下滑超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战略调整、充换电业务和锂电池业务收缩等影响,符合公司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 2、公司主动收缩充换电业务板块和电池业务板块,导致相关的业务收入较前期的高点大幅减少,存在较大的盈利能力弱化风险;汽车业务板块经营状况总体稳定,盈利能力进一步弱化风险相对可控; 3、公司部分项目毛利率为负,主要原因系:①为了满足客户在产品交付阶段提出的新增设计变更要求,公司基于长期合作角度做出一定让步,使得公司的人力物力投入增加;②部分客户因设备性能、交付逾期等原因提出合同变更的要求,调减了部分原合同约定的价款具备商业合理性;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调整了未及时在2024年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核算的因合同变更发生的扣款等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提请公司进行全面自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公司上市后经营性现金流连续6年为负,合计净流出10.32亿元。经营性现金流项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前三季度金额9.48亿元高于全年金额8.54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前三季度金额9.48亿元高于全年金额6.49亿元。 请公司:(1)分别列示现金、票据回款方式和支付货款的金额及占比,结合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等影响,具体分析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存在背离;(2)结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明细金额及交易对手方,说明2024年全年金额低于前三季度金额的合理性。(3)列示“单位往来及其他”、“被冻结的银行存款”明细金额、交易对手方、款项性质、实际用途,说明相关款项分类为经营活动的依据及合理性。(4)列示“支付押金及保证金”明细金额、交易对手方以及对应业务实质,说明其变动是否与公司经营业绩变化相匹配。 回复: (一)分别列示现金、票据回款方式和支付货款的金额及占比,结合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等影响,具体分析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存在背离 1、分别列示现金、票据回款方式和支付货款的金额及占比,结合票据贴现或背书转让等影响,具体分析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 (1)公司现金、票据回款方式和支付货款的金额及占比等情况 公司以现金形式收到及支付的货款,在现金流量表中分别直接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公司的票据回款,根据票据的处理方式在现金流量表上有不同的列示: ①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票据并持有至到期,通过到期承兑获得现金流入,在现金流量表上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②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票据并进行贴现获得现金流入,若该票据系信用等级高,可进行终止确认的银行汇票,则在现金流量表上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若该票据系非由满足上述条件的银行进行出具,则相关收款计入筹资活动流入; ③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票据并进行背书转让,则整个过程不影响现金流量表; ④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当中,除其中由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收到并进行贴现的票据,其到期付款的部分计入筹资活动外,其余部分计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在公司2024年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现金收付款及票据收付款的情况如下: ■ 说明:计入现金流量表的票据收款、票据付款情形如①-④中所述。 (2)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 公司销售终端客户以大型公司集团为主,通常在客户验收后的付款进度因客户自身资金安排及内部审批流程复杂等原因耗时较长;而公司采购供应商的规模相对客户较小,资金压力大,在与公司合同谈判时要求了更短的结算和付款周期。因此,公司年度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通常小于当年度的营业收入。 公司上市以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年度的营业收入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从上表可见,公司自上市以来,除战略调整的2024年度外,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平均占80%左右。2022年度占比略低,主要系当年新能源板块的收入较高,而新能源板块的回款周期较长。 在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即现金流入的状态较为稳定的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每年的现金流出金额较大。而经营性现金流出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自上市以来,整体规模持续扩张,特别是在2022年和2023年对新能源板块进行了重点投入,伴随规模的扩张,公司对相关营运资金的需求持续上升,具体情况参照下表: 单位:万元 ■ 由上表可见,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存货等资产规模持续扩大,造成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的持续上升,但同期经营性负债科目例如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的增长额小于经营性资产科目的增长。实质上,该部分体现为,公司通过现金支付的原材料和制造工人工资等转变为非现金的流动资产。最终呈现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情况。 此外,伴随公司规模的扩张,公司匹配相应的人力资源,有关期间费用也持续上升进一步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出增加。公司上市以来期间费用中支付的员工报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情况,进一步加剧了公司现金流出的情况,共同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持续为负数。 2、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存在背离 公司2023-2024年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照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近两年经营性现金流的变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各家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细分行业、行业地位、生产能力及业务规模等不同所致:整体来说,处于生产规模增长阶段的装备类公司由于存货规模大、消耗资金量多,而销售设备的验收及回款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经营性现金流会存在负数的情况。 如上表所示利元亨、豪森智能以及巨一科技等公司,均在某一年份或最近连续2年出现较大规模的负值。 但上述公司未出现自2019年以来,一直处于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情况。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的不同,原因是公司在以前年度对生产经营较为乐观,特别是在新能源板块大幅投入,但尚未将经营活动扩张期的现金投入,顺利、平稳地转化为现金流入所致。 (二)结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明细金额及交易对手方,说明2024年全年金额低于前三季度金额的合理性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4年全年金额低于前三季度的原因 2024年度公司将信用等级较低(具体见问题4所述分类依据)的应收票据或母公司开给子公司的银行票据进行贴现,由于信用等级较低票据贴现存在追索权,相关票据贴现流入金额应分类为筹资活动列示;而母公司开给子公司的票据贴现,从集团层面应视作公司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因而相关票据贴现流入金额也应分类为筹资活动列示。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部分信用等级较低的票据贴现及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票据贴现其作为经营活动列示。2024年报时将全年信用等级较低的票据贴现金额及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票据贴现金额合计3.11亿元列示为“收到的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上述分类为“收到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票据贴现按季度划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贴现均为2024年度信用等级较低的应收票据贴现,按照贴现后净额,记入“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综上所述,信用等级较低的票据贴现或集团母子公司之间开立的票据贴现金额现金流重分类为筹资活动系导致2024年全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低于前三季度金额主要原因。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024年全年金额低于前三季度的原因 2024年度公司存在内部母公司开给子公司的票据,在收到票据贴现后,贴现收款的现金流分类为筹资活动,对应的票据开具方(集团内)实际到期支付时,现金流也应按照同口径分类为筹资活动,因此这部分付现不属于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应分类到筹资活动相关现金流。公司三季报时,将该类支付票据金额作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列示,年报时将其分类至“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并作为“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抵减项,按照净额列示,涉及金额3.06亿元。 2024年度分类为“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的内部票据到期承兑按季度划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贴现均为2024年度集团内部票据开立后贴现,当期票据开立方到期承兑的支付金额,作为“收到其他筹资活动的现金”的抵减项,最终与上述①所述收到的贴现金额一并按照净额列示为现金流量表“收到其他筹资活动的现金”项目。上述业务产生的现金流量在合并报表层面实质为通过母公司开立给子公司的票据。 截至2024年三季度,上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重分类金额为26,410.20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重分类金额为26,597.38万元,对三季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影响金额为-187.18万元,占三季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例为0.99%,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集团内部开立的票据导致承兑支付金额重分类为筹资活动系导致2024年全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低于前三季度金额的主要原因。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24年全年金额低于前三季度金额的原因 2024年全年其他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低于前三季度系上述票据贴现和到期承兑支付金额按照净额列示。 本题回复1及回复2中母子公司之间票据贴现及支付,在集团合并总体层面,实质为向银行的多笔短期借款,该业务为“周转速度快、数额较大且期限短暂的现金项目”,这些现金流量项目由于周转迅速,公司能够利用的时间较短,净额更能准确反映其对公司支付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影响,因此采用净额列示。 4、其他现金流量表项目全年金额低于前三季度金额的主要原因 单位:万元 ■ (三)列示“单位往来及其他”、“被冻结的银行存款”明细金额、交易对手方、款项性质、实际用途,说明相关款项分类为经营活动的依据及合理性 1、单位往来及其他 ■ 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主要交易对手方、款项性质、实际用途情况 ■ ②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的主要交易对手方、款项性质、实际用途情况 ■ 2、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2024年,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示的“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主要系由于涉诉导致期末银行存款被冻结的金额,由于相关款项并未实际收回或支付,因此相关款项无交易对手方,按照净额列示。 由于被冻结的银行存款实际解冻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期末未将涉诉冻结存款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该事项既不属于投资活动,也不属于筹资活动,因此分类为经营活动,期末与期初因涉诉冻结的银行存款差额按照净额记入当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列示“支付押金及保证金”明细金额、交易对手方以及对应业务实质,说明其变动是否与公司经营业绩变化相匹配 2024年,公司支付押金及保证金的明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公司“支付押金及保证金”按照净额列示,即按照当期同一交易对手方支付和收回的押金或保证金的净额列示在“支付押金及保证金”项目。 2024年,公司支付押金保证金主要为缴纳的法院诉讼保证金,主要系供应商诉讼导致银行账户冻结,公司缴纳相应保证金后解冻银行账户。 2024年,公司剩余按净额列示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较小,主要原因系本期战略调整收缩新能源板块业务,目前执行订单客户主要以留存客户为主,与公司经营业绩变化基本匹配。 (五)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现金流量表编制底稿,复核各类现金流量表项目列示明细金额、分类的准确性;分析公司财务报表,了解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查询同行业可比公司近两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的基本信息; 2、获取并审阅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单位往来及其他”、“被冻结的银行存款”具体明细; 3、检查被冻结的银行存款明细并进行函证确认; 4、访谈公司法务部,了解本期缴纳的法院保证金的具体原因。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为系公司上市以来处于快速扩张的模式,且新能源相关业务回款变现能力较弱,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背离,主要系公司规模在2024年前处于持续扩张状态,现金流状况与公司经营情况相符; 2、“单位往来及其他”、“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相关款项在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经营活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支付押金及保证金” 所涉及的款项具备业务实质,变动与公司经营业绩变化基本匹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就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原因; 2、分析公司上市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结合公司发展情况,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财务信息,分析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的合理性; 3、访谈管理层,了解“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4年全年金额低于前三季度金额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4、获取并审阅公司现金流量表中“单位往来及其他”、“被冻结的银行存款”相关明细和交易对手方,分析其分类为经营活动的合理性; 5、获取并审阅“支付押金及保证金”相关明细及交易对手方;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投标押金保证金的变动情况;访谈公司法务部,了解本期缴纳的法院保证金的所涉及的事项及进展。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为负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上市以来处于快速扩张的模式,且新能源相关业务回款变现能力较弱,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背离,主要系公司规模在2024年前处于持续扩张状态,具有合理性,持续督导机构提请投资人关注相关投资风险; 2、2024年全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低于前三季度金额主要系编制口径存在差异所致,持续督导机构提请公司进行全面自查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单位往来及其他”、“被冻结的银行存款”分类为经营活动具有合理性;2024年公司“支付押金及保证金”具备业务实质,变动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变化基本匹配。 3、关于经营季节性异常波动。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650.39万元,占全年1%,亏损-7.89亿元,占全年72%;2025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91亿元,环比增长2838%;净利润1,079.93万元,环比扭亏为盈。此外,公司2025年一季度存货账面价值6.70亿元,环比减少2%。 请公司:(1)结合2023年在手订单和2024年新签订单金额、历史订单收入转化周期,说明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亏损大幅增加,2025年一季度收入、利润环比大幅增长的合理性;(2)列示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确认的客户、销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毛利率、发货及终验时间以及款项实收情况,量化说明本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3)结合存货环比变动情况、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年审会计师截止性测试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说明存货变动是否与收入增长匹配,是否存在收入确认跨期、年末集中确认费用的情形; 回复: (一)结合2023年在手订单和2024年新签订单金额、历史订单收入转化周期,说明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亏损大幅增加,2025年一季度收入、利润环比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1、2023年在手订单和2024年新签订单情况 公司2023年末在手订单为61,499.26万元,其中2024年验收确认收入的金额为31,089.05万元,剩余未验收订单为30,410.21万元(2025年一季度确认收入5,610.74万元)。 2024年新签订单金额为73,291.18万元,其中2024年验收确认收入的金额为7,244.24万元,剩余未验收订单为66,046.94万元。 2、历史订单收入转化周期 公司2022年-2024年及2025年第一季度的订单收入转化情况如下: 单位:天 ■ 注:选取每年前20大确认收入的为样本进行测算。 3、合理性分析 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收入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2025年一季度收入环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于2024年下半年开始进行战略收缩和组织调整,裁撤部分团队和人员,同时对于项目现场调试的环节进行优化,不再使用外协团队,导致投入到项目交付的资源减少,进而使整体生产交付周期有所延长;此外,部分客户量产节点延期,导致客户无法提供充足样品进行设备验收。从订单转化周期来看,2025年第一季度完成终验收订单的平均交付周期和验收周期较以前年度更长。 (2)公司战略调整的同时,聚焦汽车主业,于2024年新签较多优质订单。从在手订单情况来看,2024年末的未验收订单金额较2023年末未验收订单显著增长,合同负债增加较多,为公司2025年的业绩打下坚实基础。 (3)公司2024年战略和组织调整后,运营效率有所提升。2025年起,公司优化供应链管理、生产流程以及日常开支的效果得以显现,材料成本有所降低,交付效率提升,同时管理人员相较2024年同期大幅减少,人员薪资成本大幅降低,公司盈利能力有所增强。 (4)电池部分客户由于电池生产线售后运营效率不及预期等原因提出扣款,并与公司签订了扣款协议,相关的收入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在2024年冲减营业收入。 (5)公司于年末计提了较大金额的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 综上所述,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规模较小、亏损金额较大,2025年一季度收入、利润环比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二)列示2025年第一季度收入确认的客户、销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毛利率、发货及终验时间以及款项实收情况,量化说明本季度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是否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存在较大差异。 202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收入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5年1-3月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平均约3-4个月,公司历史订单的验收周期平均为2-3个月,不存在重大差异。2025年1-3月确认收入项目的验收周期有所延长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24年下半年开始进行战略收缩和组织调整,裁撤部分团队和人员,同时对于项目现场调试的环节进行优化,不再使用外协团队,导致投入到项目交付的资源减少,进而使整体生产交付周期有所延长;此外,部分客户量产节点延期,导致客户无法提供充足样品进行设备验收。 (三)结合存货环比变动情况、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年审会计师截止性测试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说明存货变动是否与收入增长匹配,是否存在收入确认跨期、年末集中确认费用的情形 1、存货环比变动情况 2024年末和2025年1-3月,公司存货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4年末存货余额(不含减值)环比变动上升6.57%,主要原因系公司自2024年7月至10月处于组织调整期,导致订单的交付进度放缓,使得四季度收入下降较多,存货四季度余额环比上升。 2024年11月起,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完毕后,加快了项目交付,效率提升导致2025年一季度收入金额上升,2025年3月末存货余额环比下降4.01%。 在2025年1-3月期间内,公司存货中有11,327.96万元由于已实现销售,从存货转销到主营业务成本中。由于公司一季度新增采购入库6,542.77万元,导致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存货余额较2024年12月31日仅下降了4,785.20万元。 2、销售环节主要控制性节点和对应凭证 公司销售的主要控制节点为合同签订、发货与物流、签收(零部件类)或验收(设备类),对应的凭证为销售合同、系统出库记录和物流单、签收单或验收单。 2025年一季度确认收入主要控制单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3、年审会计师截止测试采取的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1)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公司的销售明细,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样本,检查收入确认的关键单据,如签收单或验收单等日期,确认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是否存在跨期; (2)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公司的费用,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样本,检查费用的确认关键单据,如报销凭证、结算单据的日期,确认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费用是否存在跨期。 年审会计师通过上述审计程序核查,未见公司收入及费用确认存在重大跨期情况。 (四)会计师的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就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及评价公司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对收入进行截止测试。针对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确认的收入,选取样本检查相关的签收单、验收单等支持性文件,检查是否存在收入跨期确认的情况; 3、了解及评价公司与费用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4、对费用进行截止测试。获取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公司的费用明细,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样本,检查费用确认的关键单据,如报销凭证、结算单据的日期,确认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费用是否存在跨期; 5、了解及评价公司与存货确认、成本结转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6、获取存货明细表,检查存货对应的项目情况,识别是否存在已确认收入、尚未结转成本的情形; 7、获取在手订单明细表,了解公司在手订单的变化情况;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订单转化周期的变化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亏损大幅增加,2025年一季度收入、利润环比大幅增长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的存货变动与收入增长情况相匹配;未见公司大额收入、成本和费用跨期入账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就上述事项,持续督导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审阅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在手及新签订单明细、最近三年及一期前二十大历史订单转化周期情况,存货环比变动情况表以及2025年一季度收入成本明细; 2、访谈管理层,了解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亏损大幅增加,2025年一季度收入、利润环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分析变动原因的合理性; 3、获取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公司的销售明细,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样本,检查收入的确认关键单据,如发货单、签收单/验收单等日期,确认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收入是否存在跨期; 4、获取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公司的费用明细,选取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样本,检查费用的确认关键单据,如报销凭证、结算单据的日期,确认公司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费用是否存在跨期。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认为: 1、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收入大幅下降、亏损大幅增加,2025年一季度收入、利润环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具备合理性; 2、公司2025年一季度收入确认项目的验收周期与历史订单转化周期不存在重大差异,交付周期有所延长具有合理背景; 3、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存货变化与收入变化不存在矛盾,未发现公司收入确认跨期、2024年末集中确认费用的情形。 4、关于承兑汇票及应收款项融资情况。2023年末,应收票据余额4,326.19万元,同比下降39%,其中期末未终止确认承兑汇票3,106.58万元;应收款项融资余额991.82万元,同比下降29%,其中期末已背书或贴现并终止确认金额1.18亿元。此外,公司短期借款项下“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金额9,772.39万元。 请公司:(1)结合追索权条款,逐笔说明报告期末已背书或贴现并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融资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及理由;(2)结合票据出票人、承兑人、票据金额、贴现银行,说明“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金额”低于短期借款项下“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金额的合理性。 回复: (一)结合追索权条款,逐笔说明报告期末已背书或贴现并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融资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及理由 1、应收票据融资明细情况 截至2024年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并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融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及理由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以下简称“《名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系统重要性系指金融机构因规模较大、结构和业务复杂度较高、与其他金融机构关联性较强,在金融体系中提供难以替代的关键服务,一旦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而无法持续经营,可能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公司将票据承兑人为《名单》中的系统重要性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认定为信用等级较高的票据。 202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开展了2023年度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认定国内20家系统重要性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9家,城市商业银行5家。按系统重要性得分从低到高分为五组:第一组10家,包括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第二组3家,包括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第三组3家,包括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第四组4家,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第五组暂无银行进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上述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转让虽然附追索权,公司判断应收票据到期无法兑付的可能性极小,且历史上未出现到期无法兑付的情况,因此公司认为应收票据背书或转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第七条规定,即“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将已背书或转让未到期票据进行了终止确认。 如上所述,公司以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发布的系统重要性银行作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对已转移的相关银行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终止确认依据充分。 (二)结合票据出票人、承兑人、票据金额、贴现银行,说明“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金额”低于短期借款项下“已背书或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金额的合理性 公司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金额为3,106.58万元。“短期借款-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的金额为9,772.39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金额为3,062.51万元,“短期借款-已贴现未到期的承兑汇票”与“其他流动负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合计为12,834.90万元。12,834.90万元与3,106.58万元存在差异,差异的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9,728.32万元的差异主要由两部分组成: 1、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发生内部交易,开具了低信用等级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相关票据期末已被贴现或背书,但期末尚未到期。 从单体层面来看,期末,该类票据的收票方公司单体已背书或贴现,但未终止确认,需要还原确认应收票据。 从合并层面来看,该类票据系因内部交易而开具的票据,交易需要合并抵消,合并层面不存在应收票据,因此未列示在“期末未终止确认承兑汇票中”。该部分影响金额为3,728.32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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