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7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3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了提高公司决策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
  ■
  ■
  ■
  ■
  本次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公司章程》因增加、删除条款导致条款序号发生变化的,其后续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公司章程》中条款相互引用的,条款序号相应变化。由于上述情形在本次修订中大量出现,故不再在表格中对上述修订情形逐一列举。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本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7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