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24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10:00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大连良运大酒店26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永彬先生、姚科辉先生、易欢欢先生、王连宏先生、薛璞先生、王思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傅荣女士、李延喜先生、高文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1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1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2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 2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25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26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现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六名为非独立董事,三名为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永彬先生、姚科辉先生、易欢欢先生、王连宏先生、薛璞先生、王思邈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傅荣女士、李延喜先生、高文晓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上述九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永彬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职称。现任良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富良投资有限公司、大连俭汤旅游度假发展有限公司、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亚联大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董事等。王永彬先生于2014年5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代),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王永彬先生控制的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键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票76,250,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963%,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24年8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024年9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本次候选人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处罚事项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姚科辉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律师。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高级经理、大连旅顺国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大连名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正基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呈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玉品天下(深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姚科辉先生自2019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截至目前,姚科辉先生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呈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任职,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易欢欢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硕士。曾任甲骨文(中国)战略咨询部高级经理,国金证券研究部执行总经理、计算机与互联网行业首席分析师,申万宏源证券董事总经理、研究所执行所长,徐州淮海数据交换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若水星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中心副秘书长,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互联网分会副秘书长,中国证券业协会专家顾问,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易欢欢先生自2015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截至目前,易欢欢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陆小兰女士(出资比例为46.62%)的配偶,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王连宏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学计算力学硕士,清华大学经管学院EMBA。曾任大连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五一广场营销部经理,中保人寿大连分公司业务管理处副处长,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信息技术处处长,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副总经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富德保险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京海斯必得科技有限公司顾问。王连宏先生自2017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截至目前,王连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薛璞先生: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硕士。曾任大连市商业委员会改革处主任科员,大连北方粮食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双兴商品城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良运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富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现任良运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华歌时代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良运粮食口岸发展有限公司、大连良运集团储运有限公司、大连良运大酒店有限公司、大连俭汤旅游度假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骑域国际马术俱乐部(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连荣华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理,大连北方国际粮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薛璞先生自2022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截至目前,薛璞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大连致利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的股权,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王思邈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曾任职于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宁信鼎检测认证有限公司,曾任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监事、董事会秘书处总监等,现任广州亚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深圳亚联大数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董事。王思邈女士于2014年11月加入本公司,现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王思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傅荣女士: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博士,东北财经大学教授(会计专业)。曾兼任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商学院客座教授,大连财经学院外聘教授,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傅荣女士自2021年6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傅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傅荣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李延喜先生:1970年生,管理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大连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副院长、管理与经济学部经济学院院长,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铁龙集装箱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截至目前,李延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2019年12月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延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3、高文晓女士: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法学硕士。曾任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高文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文晓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4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25年7月28日下午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26层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7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12号良运大酒店2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第1.00-2.00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位、独立董事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3.00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资格并希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将相应材料发送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 5、登记时间:2025年7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会议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8号航盛科技大厦1105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王思邈、董丹彤 联系电话:0755-26551650 联系传真:0755-26635033 联系邮箱:asialink@asialink.com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6;投票简称:亚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1.00-2.00项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第3.00-9.00项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附件: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者名称: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类别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或者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表三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说明: 1、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27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傅荣作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傅荣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1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高文晓作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高文晓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29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李延喜作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李延喜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28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傅荣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2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高文晓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5-030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延喜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