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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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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49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申请人民币1.9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有限”)、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萃华”)、萃华廷(北京)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廷”)、沈阳新华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峰”)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2、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接受担保事项已经萃华有限、深圳萃华、萃华廷、新华峰内部程序审议通过,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117879506X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72号
  法定代表人:陈思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伍仟陆佰壹拾伍万陆千元整
  成立日期:1985年1月5日
  经营范围:金银制品、氯化金、金银饰品、珠宝、铂首饰、钯首饰、工艺品、 电工触头、石钢玉件、钟表、不锈钢制品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纺织品、丝绸、 箱包、皮革制品销售,企业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旧首饰收购、兑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黄金交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萃华有限、深圳萃华、萃华廷、新华峰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担保总额以实际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本次全资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故不涉及反担保,本次担保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萃华有限股东决议;
  2、深圳萃华股东决议;
  3、萃华廷股东决议;
  4、新华峰股东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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