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0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到期赎回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产品: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2亿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9日购买了浙江民泰商业银行2亿元定期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赎回上述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以上产品赎回后,本金及收益均已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总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及使用期限均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江南”) 合肥星宇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宇”) 福建新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新安”) 甘肃西部鑫宇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鑫宇”) 新安硅材料(盐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硅材料”) 福建福杭新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杭新业”) 湖北皇恩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皇恩烨”) 浙江启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源新材”) 浙江传化嘉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嘉易”) 湖州启源金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源金灿”)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新安”) ●担保金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已提供担保总额为21.3641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宇其他股东以股份比例为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福杭新业其他股东以股份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 ●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实际需求,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会批准担保额度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近期实际发生如下担保,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月镇江江南、新安硅材料、传化嘉易、宁夏新安、启源金灿因实际融资金额变化导致担保实际金额发生变化外,其他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金额本月没有变化。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三)年度预计担保使用情况 截至6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注:上述数据为各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且其现有经营状况良好,因此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已审慎判断被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能力,且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提供担保总额21.3641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17%。公司截至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