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顺长城深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景顺长城深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景顺长城深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科创债ETF景顺,基金代码:159400,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由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2025年7月11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在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三、折算方式 基金份额折算方法为: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 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保留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将于2025年7月11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基金管理人将于2025年7月14日刊登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除小数点尾数处理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折算安排做适当调整。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3、基金份额折算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但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景顺长城深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7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基金募集情况 ■ 注: 1、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46,666.70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46,666.00元按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折合为46,666.00份基金份额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剩余人民币0.70元计入基金资产,不折算为基金份额。该资金已于2025年7月10日划入开立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景顺长城深证AAA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通过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为33,048.94元,折算为基金份额32,407.00份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尾差计入基金资产。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发售代理机构和/或直销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开始日、赎回开始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方正证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5年7月11日起新增委托方正证券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方正证券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 注:本公司新增委托方正证券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2701-3717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36号华远华中心4、5号楼2701-3717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刘畅 客服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igwfmc.com 2、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国人寿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25年7月11日起新增委托中国人寿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中国人寿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基金业务开通情况 ■ 注:本公司新增委托中国人寿销售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上表仅就基金本身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和是否参加销售机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进行说明,投资者能否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上述业务,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二、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蔡希良 联系人:秦泽伟 电话:010-63631752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三、相关业务说明 1、上述申购赎回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定投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上述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具体的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如上述销售机构开通上述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并遵循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关于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限制因素、同一基金不同份额是否开通互转业务、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或基金招募说明书。 4、如上述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放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一次性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折扣优惠,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具体的费率优惠规则,以上述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5、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上述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