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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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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0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二)发行期限: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 1 年(含 1 年),具体发行期限以公司在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期限为准。
  (三)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四)发行利率: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五)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七)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投资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公司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求,制定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决定是否设置增信措施等与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
  2、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3、如主管机关对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意见或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外,对与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上市流通相关的事宜;
  5、决定聘请参与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必要的中介机构;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经营发展;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是为了规避原材料价格和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交易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以及外汇。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可以有效规避现货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但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仓位监控风险及技术风险、信用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一、前期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施情况
  1、前期期货套保业务额度及审批情况
  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业务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到期前采用差额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
  2、期货套保业务实施情况。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对钢材的需求规模,合理确定开展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规模,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数量与资金规模,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公司不断建立健全期货风险管理机制,加强期货业务的风险管控。在2024年度,公司热卷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开仓合约11,041.96万元,期末持仓合约余额为1,752.90万元,期间最高持仓合约金额为1,994.90万元,持仓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货保证金349.40万元,公司期货保证金占用为205.79万元。年度内公司期货合约交易账面收益总额为-1,085,650元(其中增加存货成本1,726,550元,计入投资收益640,900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4.41%。
  二、本次拟增加的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本次拟在前述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基础上,增加期权套期保值。期货、期权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品种,主要为热卷、螺纹钢、铜等。
  2、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公司开展期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标准仓单交割占用的保证金规模),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3、实施主体: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4、有效期:董事会根据公司制定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目的:为降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公司将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为目的,结合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择机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对冲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以此达到稳定采购成本的目的,保障公司业务稳步发展。
  6、必要性:公司专业从事液晶电视金属结构件制造、研发和销售业务,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的热卷、螺纹钢、铜等作为原材料。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国际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热卷、螺纹钢、铜等的价格波动较大。原材料价格的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持续盈利水平也将受到挑战,企业通过金融市场套期保值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已成为经营管理的必要手段。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热卷、螺纹钢、铜等价格波动引起的采购成本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符合公司日常经营之所需。公司将严格根据生产经营对热卷、螺纹钢、铜等的需求规模确定开展套期保值的业务规模,同时公司不断建立健全期货及衍生品的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套期保值的风险管控。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及子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远期锁汇产品。
  2、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万美元(含本数)或等值人民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3、实施主体: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4、有效期:董事会根据公司制定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目的及必要性:近年以来,公司海外业务占比逐渐增加,而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外汇风险显著增加。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与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等业务,平抑汇率变动导致的汇兑损益。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要为规避公司经营范围内相关的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出现短期极端背离,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造成交易损失。
  3、操作风险: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存在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从而带来风险。可能存在因交易标的价格大幅波动没有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的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期货价格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原则: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期限内,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并对保证金的投入执行严格资金划转签批流程,确保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套期保值交易投入保证金金额不得超过获批额度。
  3、公司建立《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以规避外汇市场汇率波动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经营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及子公司业务为基础、以规避风险为目的,尽可能选择结构简单的外汇远期锁汇产品。
  2、公司建立《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同时不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3、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损失,公司及子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的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以及外汇,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规避现货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但也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仓位监控风险及技术风险、信用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防范相关风险。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主要期货市场主流品种,市场透明度高,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其公允价值。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披露。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说明
  1、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控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加强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等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修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本次修订的制度如下所示:
  ■
  本次修订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3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一楼董事会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28日
  至2025年7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及已于2025年7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7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工业集中区徐丰路8号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资料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2、股东可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参与现场会议,并在信函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信函或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致电公司确认后方可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抵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二)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0-87600070 传真号码:0510-87600680
  电子邮箱:zqb@lettall.com 联系人:吴佳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套期保值业务品种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修订〈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通电子”)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部分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5,030万元,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法人为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航智能”)、上海汉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容微电子”)。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因相关产品毛利率下降较大,公司收缩了生产规模。
  注2:湖北功钛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为湖北南桂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注1:公司与利航智能开展算力合作业务,其产生的收入、成本将以净额法列示,现金流量将以总额法列示。
  注2:目前无法对全年算力业务规模进行预计,故暂无法预估占比。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E971C59F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80号北斗大厦11楼1101室
  法定代表人:蔡卫东
  成立日期:2025年1月6日
  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大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通讯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情况:鉴于该公司信息保密要求,故不披露其财务数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利通”)与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人工智能”)于2025年1月共同出资3,600万元,成立了利航智能技术(武汉)有限公司。其中航锦人工智能出资3,060万元,占比85%,世纪利通出资540万元,占比15%。公司高管史旭平兼任利航智能董事。
  3、履约能力
  利航智能为航锦人工智能85%的控股公司,航锦人工智能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818.SZ)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二)上海汉容微电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汉容微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2月23日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1388号27幢102室二层三层
  法定代表人:汤小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微电子科技、软件科技、半导体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情况:鉴于该公司信息保密要求,故不披露其财务数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海汉容微电子有限公司为联营企业无锡有容微电子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高管杨冰兼任无锡有容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
  上海汉容微电子有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认为关联方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与关联方开展算力合作、租赁车辆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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