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34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重大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将位于杭州市延安路546号的杭州百货大楼所在物业(以下简称“标的物业”)出租给Hang Lung Business Operation (HK) Limited,用于经营商业服务用途。租赁期限自2028年4月1日(暂定)起20年。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 本次出租期限较长,存在标的物业因城市规划、政策调整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交易对手方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提前终止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出租方”)已将杭州百货大楼委托给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至2028年2月29日。公司拟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将杭州百货大楼所在物业出租给Hang Lung Business Operation (HK) Limited(以下简称“承租方”),用于经营商业服务用途。 2、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租赁合同的议案》,公司并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日,公司与Hang Lung Business Operation (HK) Limited签署《杭州百货大楼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及相关许可协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暨承租方基本情况 1、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Hang Lung Business Operation (HK) Limited 商业登记号码:76444941 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陈文博、卢韦柏、赵家驹 注册地址:香港中环德辅道中4号25楼 成立日期:2024年4月16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2、承租方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 承租方是恒隆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地产”)之全资附属公司以及恒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集团”)之非全资附属公司。恒隆地产是一家根据中国香港适用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101.HK)。恒隆地产为恒隆集团之上市非全资附属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隆地产实现收入总额112.42亿港元、实现营业溢利64.55亿港元、实现股东应占净利润21.53亿港元。恒隆集团是一家根据中国香港适用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10.HK)。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隆集团实现收入总额117.60亿港元、实现营业溢利68.26亿港元、实现股东应占净利润16.13亿港元。 3、承租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交易前,承租方与公司不存在任何业务往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交易定价 本次交易类型为资产出租,本次拟出租的资产系公司的自有资产。该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基本原则确定。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租赁面积及用途 1、租赁面积: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46号的杭州百货大楼南、北楼物业,合计租赁面积约4.2万平方米。 2、租赁用途:用于经营商业服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餐饮、特殊商业、商业零售及配套。 (二)合同期限/租赁期限 合同期限为交付日起至租赁期限届满之日。租赁期限为自交付日起20年。交付日暂定2028年4月1日。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续约及/或签约权。 (三)租金及其支付 租金标准为人民币3,750万元/季度,每三年租金在前一个周期租金标准基础上递增4.5%。租金自交付之日起计租,按季支付。在此基础上,出租方同意在合同期限的前2年分别减免3个月的租金。 (四)承租方提供的担保 恒隆地产为承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对出租方的付款义务提供担保,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635亿元,担保期限不少于合同期限,以及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日(以时间较早者为准)起2年。 (五)违约 租赁期内,出租方或承租方任何一方重大违约,守约方据此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均需赔偿对方一定金额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六)其他 1、《租赁合同》签署后,承租方或承租方所属集团将在杭州设立新公司,承接承租方于本合同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 2、双方就承租方使用与房屋租赁相关的区域另行作出安排。 (七)《租赁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出租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承租方为行业内著名公司,拥有丰富的商业运营管理经验,本次交易有助于提升公司物业价值。本次交易事项如正常履行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租赁收益,对公司未来会计年度的收入和利润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分析 本次出租期限较长,存在标的物业因城市规划、政策调整等原因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交易对手方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提前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结合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65 证券简称:百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5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31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十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7月29日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22号临平西子国际2号楼34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颖、王欣欣 联系电话:0571-85823016、85823015 联系传真:0571-85174900 电子邮箱:invest@baidagroup.com (二)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865 股票简称:百大集团 编号:临2025-033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杭州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7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重大租赁合同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将杭州百货大楼所在物业出租给Hang Lung Business Operation (HK) Limited(以下简称“承租方”),用于经营商业服务用途,同时就许可承租方使用与租赁房屋相关的区域作出安排。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与承租方就该事项签署《杭州百货大楼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以及相关许可协议,《租赁合同》主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34号公告。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5-03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