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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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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5-030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季度房地产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要求,现将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房地产项目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1、重大变动情况:2025年第二季度未发生房地产储备的重大变动、重大项目投资成本的重大变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收购或出售子公司达到重大披露标准等应当披露的情况。
  2、项目储备情况:2025年第二季度末,未开工的土地面积16.88万平方米(其中未开工的权益土地面积16.88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41.60万平方米(其中权益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41.60万平方米)。
  3、开工竣工情况:2025年第二季度,未有新开工项目;无新增竣工面积。
  4、销售情况:2025年第二季度,实现签约面积4.0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07.00%,(其中权益签约面积2.9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94.67%);实现签约金额人民币49,617.50万元,同比增加304.55%(其中权益签约金额人民币33,944.94万元,同比增加309.10%)。
  5、出租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房地产出租面积为18.76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出租面积18.34万平方米),2025年第二季度取得租金收入为人民币923.93万元(其中权益租金收入为人民币901.50万元)。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5-029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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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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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6月,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黑牡丹”)新增签署对外担保合同人民币12,950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2025年6月25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与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签署融资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4,95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5年6月25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与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与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签署融资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5年6月26日,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向银行申请贷款事宜,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与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签署融资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债权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对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5年4月18日和2025年5月12日分别召开了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融资额度、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8,240万元的融资额度,公司子公司为越南纺织项目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700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2025-010、2025-018、2025-027)。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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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担保人: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4,95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担保人: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3,000.00万元
  担保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担保人: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资金用于两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两家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对于公司对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25-010、2025-01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99,662.84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54%,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64,660.00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23%。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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