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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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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5-034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金朝萍女士的辞职报告。根据组织安排,金朝萍女士不再兼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职务。金朝萍女士辞去前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朝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金朝萍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金朝萍女士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卓越的战略眼光和领导力引领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公司在战略转型、价值提升、资本运作、国企改革、协同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金朝萍女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正甲先生为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附:董事长简历
  王正甲先生,男,1977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200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浙江施威特克电源有限公司职员,浙江证监局主任科员、副处长,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曾在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挂职),浙江东方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曾兼任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东方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浙江省金控企业联合会理事。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公告编号:2025-035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选举董事王正甲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相同。
  二、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业委员会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对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构成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战略与ESG委员会构成如下:王正甲、余冬筠、贲圣林、王义中,其中王正甲为主任委员;
  调整后的提名委员会构成如下:贲圣林、王正甲、王义中,其中贲圣林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5-036
  债券代码:138898.SH 债券简称:23东方01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东方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东方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东方03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1、东方嘉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嘉富人寿”,原名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济海”)
  3、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供应链”)
  4、舟山济海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舟山济海”)
  5、浙江东方乾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东方乾睿”)
  6、浙江济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济桐贸易”)
  上述被担保人中,东方嘉富人寿、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东方乾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济桐贸易为公司参股公司。
  ● 本期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情况:2025年6月,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发生额为9,587.1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257,318.5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6.43%。
  ● 逾期担保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 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中,东方嘉富人寿、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济桐贸易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促进2025年度经营目标的达成,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东方”)于2025年4月23日、6月22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451,5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为支持东方嘉富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2月10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中韩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东方嘉富人寿发行不超过14亿元(含14亿元)资本补充债全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情况见公司2024年11月21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025年6月,在上述批准范围内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发生额为9,587.13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257,318.54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鉴于济桐贸易的其他股东方按照股权比例同时提供相应足额的担保,自2025年5月起济桐贸易新增贷款不再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东方嘉富人寿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1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公司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东方乾睿、济桐贸易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本月被担保人情况等较前述公告时未发生显著变化。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有利于各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也同时考虑了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连续性,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东方嘉富人寿、浙江济海、东方供应链、舟山济海、济桐贸易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关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257,318.5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6.43%,除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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