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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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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8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25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25年7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06人,代表股份1,307,412,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44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233,308,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10%。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02人,代表股份74,103,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3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会议,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议案的表决结果是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的合计数字。 (二)本次会议以逐项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关于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的议案》 表决情况: (1)整体表决情况 ■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除持有5%以上的股东) ■ 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亚峰、刘晓航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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