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7月0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收益“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收益支付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集合计划份额)。 2、本集合计划采用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自资产管理合同生效日起,本集合计划根据每日计划收益情况,以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暂估收益,并在月度分红日根据实际净收益按月支付。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与暂估值可能存在差异。 3、投资者解约情形下,管理人将按照解约日产品年化收益率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孰低者对该投资人进行收益分配,该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与分配收益的差额部分计入集合计划资产。 4、如有疑问,敬请致电或登录管理人网站了解相关情况,咨询电话:95571,公司网站:https://www.foundersc.com。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9日 关于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产品代码:970116)可能触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可能触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资产管理合同》“第三部分 集合计划的基本情况”“六、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本资产管理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至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17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届满后应当终止,并无需召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终止后本集合计划将进入清算程序。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管理人于2025年5月20日发布了《关于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停新增签约的公告》,自2025年5月21日起暂停本集合计划新增客户办理签约业务。请投资者关注管理人发布的相关提示性公告,可以选择转签约其他保证金理财产品。 2、本集合计划终止后,将不再设置开放期,投资者无法办理本集合计划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再进行收益分配,同时停止计提管理费和托管费。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等成立本集合计划财产清算小组,履行集合计划财产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3、投资者欲了解本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集合计划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