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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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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33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95,000,033股。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484,564,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3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59,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4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25,564,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1人,代表股份25,563,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1人,代表股份25,563,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63%。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3,203,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92%;反对1,2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6%;弃权97,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02,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777%;反对1,2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07%;弃权97,5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2.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提案2.01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3,288,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6%;反对1,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4%;弃权9,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86,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67%;反对1,26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56%;弃权9,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7%。 提案2.02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3,287,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4%;反对1,2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1%;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85,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37%;反对1,27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5%;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提案2.03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3,28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2%;反对1,26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85,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00%;反对1,268,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40%;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提案2.04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3,282,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5%;反对1,2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6%;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81,5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65%;反对1,2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75%;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 提案2.05 《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3,282,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55%;反对1,2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281,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861%;反对1,27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861%;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提案2.06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5,410,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58%;反对14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4%;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408,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58%;反对147,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64%;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关联股东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5,000,000股、科康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54,000,000股,上述股东已依法对本提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万晓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34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并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疫苗”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潘若文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潘若文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并在此之后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职务。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潘若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若文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潘若文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潘若文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备查文件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附件: 潘若文女士简历 潘若文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工程系,研究生学历,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自1993年2月,历任华兰生物质量保证部经理、副总经理,华兰疫苗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兰生物董事,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任华兰疫苗董事,2022年3月至今任华兰疫苗常务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日,潘若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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