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本公司”、“发行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5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 .cn;中国日报网,网址cn.chinadaily.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同宇新材 (二)股票代码:301630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00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1,0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9。截至2025年6月2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8.62倍。 截至2025年6月26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情况如下: ■ ■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5年6月26日。 注1: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均价=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额÷前20个交易日(含当日)成交总量; 注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3:同宇新材总股本按照发行后4,000万股计算,2024年扣非前/后EPS=2024年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总股本; 注4:计算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时,宏昌电子市盈率显著高于其他可比公司,东材科技2024年业绩大幅下降,故以上可比公司作为极端值及异常值剔除;计算算术平均滚动市盈率时,因宏昌电子市盈率显著高于其他可比公司,故作为异常值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84.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3.9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6月26日(T-3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38.62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27.78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驰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四会市大沙镇马房开发区(西南一区编号ES1020) 联系人:郑业梅 电话:0758-3202908 传真:0758-320290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军良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人:林剑锋、万弢 电话:021-20370631 传真:021-6858 3116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