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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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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2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芸女士回避表决。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35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0.9270万股。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2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5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乐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3日,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6)。 (四)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五)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并于2024年11月4日完成了2.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资本由12,592.84万股变更为12,590.24万股。 (八)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20万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回购,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5.1615元/股(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涉及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84万元(含税,另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619.10万股变更为12,613.90万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万股 ■ 注:统计口径为目前实际股本结构情况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核心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6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中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5.2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619.10万股变更为12,613.90万股,注册资本也将由12,619.10万元变更为12,613.90万元。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7月8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22日,每日9:30一12:00、14:00一17:00; 2、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塘浦工业园区2-5幢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825566 邮箱:zoy1@zoy-living.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3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监事杨冰洁女士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927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7日 证券代码:603709 证券简称:中源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4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3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927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5%。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乐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3日,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6)。 (四)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五)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并于2024年11月4日完成了2.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资本由12,592.84万股变更为12,590.24万股。 (八)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7月3日,第一个限售期为2024年7月3日-2025年7月2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 (二)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927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 注: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含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转增部分股份; 2、上表中不含因员工离职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35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均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30.9270万股。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满足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35人,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927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登记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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