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结构性存款产品。 2.投资金额 本次委托理财的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理财投向保本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业务,期限自该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5年7月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了理财业务协议,以自有闲置资金认购中信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公司购买该产品的本金为人民币1亿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认购金额属于2025年6月3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管理层办理的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本次委托理财投资的标的为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本产品的收益由存款本金的基础利息收益和挂钩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浮动收益两部分组成,但结构性存款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最不利的投资情形、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由于相关风险因素可能导致浮动收益损失,结构性存款只保障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基础利息收益,不保证结构性存款浮动收益;此外,产品过往业绩亦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产品实际收益。投资者购买该结构性存款产品,在最不利情况下,到期获得全额本金返还及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息收益。 2.拟采取的风控措施 (1)投后监控:财务、证券及内审部门持续跟踪产品表现,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应对;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产品到期后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的收回 。 (2)监督机制:监事会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动态了解产品运作情况,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影响正常经营。适度理财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说明书及业务凭证。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