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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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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34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重整暨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滨湖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浙江凯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凯盈公司”)对公司下属一级子公司无锡华东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光能”)的重整申请;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沛县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凯盈公司对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华东光能科技(徐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光能”)的重整申请。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滨湖法院指定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无锡光能管理人;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沛县法院指定徐州光能破产清算组担任徐州光能管理人。
  近日,徐州光能收到管理人转发的沛县法院文件,根据(2025)苏0322破8号之一《决定书》,因工作需要,沛县法院决定将徐州光能管理人的负责人由陈全更同志调整为李颖同志,陈全更同志退出清算组;同时根据(2025)苏0322破8号《公告》,徐州光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8月4日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将债权人会议通知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4日下午14:15。
  二、会议地点
  会议召开地点为沛县法院(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沛公路4号)审判楼三楼中法庭。
  三、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登记事项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本次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五、债权申报事项
  徐州光能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7月28日前向徐州光能管理人申报债权。具体债权申报指引及相关示范文本可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查阅和下载。
  六、风险提示
  1.徐州光能为公司光伏业务经营主体,2024年度公司光伏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9,557.44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的24.96%。除光伏业务外,公司其他主营业务包括集装箱装卸设备制造、GPU芯片设计业务均稳健发展。后续公司将在积极化解光伏业务风险的同时保障公司其他业务的稳定发展,本次重整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光伏以外其他业务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本次债权人会议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实际结果以会议最终决议为准。后续能否顺利推进重整事宜,包括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顺利实施等尚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后续徐州光能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徐州光能的债务结构,化解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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